天晟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公司
股东镇江新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光股权投资”)于
2019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01,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减持完成后,新光股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志峰、
高琍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99,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4月26日 5.55 601,200 0.18
新光股权投资
合计 -- -- 601,200 0.18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股份 本次减持后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24,522 2.43% 7,924,522 2.43%
杨志峰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924,522 2.43% 7,924,522 2.43%
合计持有股份 5,474,566 1.68% 5,474,566 1.68%
高琍玲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474,566 1.68% 5,474,566 1.68%
新光股权 合计持有股份 3,501,286 1.07% 2,900,086 0.89%
投资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501,286 1.07% 2,900,086 0.89%
合计 - 16,900,374 5.18% 16,299,174 5.0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新光股权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
2、新光股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志峰、高琍玲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新光股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志峰、高
琍玲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00%,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披露文件。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的公告》。
4、截至本公告日,新光股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志峰、高琍玲预披露的
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