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泽伟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元丰苑**幢**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一致行动人:吴海宙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鹏欣丽都**幢**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一致行动人: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一致行动人:孙剑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公寓**幢**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签署日期:2019-12-25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吕泽伟 公司、上市公司、天晟新材 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吴海宙、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孙剑 晟衍 指 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吕泽伟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620905****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元丰苑**幢**室 是 否 取 得其 他 国 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吴海宙 姓名 吴海宙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0219690512****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鹏欣丽都**幢**室 是 否 取 得其 他 国 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晟衍 公司名称 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 注册地址 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海宙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33NX8N 设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保险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 5 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 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资产 重组并购策划,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 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 程外包,从事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 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7 日 - 2035 年 12 月 6 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 通讯地址 幢一层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孙剑 姓名 孙剑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640816****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公寓**幢**室 是 否 取 得其 他 国 家 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 年12月3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天晟新材董事权 利、股东权利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份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 议各方同意在天晟新材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 时,以得到最多股份支持的意见为各方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协议各方为天晟新材股东时均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有效期至协议各方同意 解除一致行动为止。”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吴海宙100%控股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有资金需要。 二、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 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天晟新材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前 减持后 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吕泽伟 18,349,841 5.63% 16,299,141 5.00% 吴海宙 32,186,614 9.87% 32,186,614 9.87% 晟衍 23,236,452 7.13% 23,236,452 7.13% 孙剑 20,360,000 6.25% 20,360,000 6.25% 合计 94,132,907 28.88% 92,082,207 28.2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吕泽伟 大宗交易 2019年12月25日 5.50 2,050,700 0.63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18,349,84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5.63%;减持后持有天晟新材股份16,299,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天晟新材股票 质押的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股)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数(股) 股份状态 数量 9 吕泽伟 16,299,141 5.00% 13,762,381 质押 1,000,000 吴海宙 32,186,614 9.87% 24,139,960 质押 32,047,417 晟衍 23,236,452 7.13% 0 质押 23,129,428 质押 1,000,000 孙剑 20,360,000 6.25% 16,275,000 冻结 1,000,000 合计 92,082,207 28.25% 54,177,341 - 58,176,845 除上述股票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天晟新材股票 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1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卖天晟新材股份。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2、联系电话:0519-86929019 3、联系人:许冬冬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泽伟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吴海宙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孙 剑 签名: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吕泽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8,349,841股 持股比例:5.63%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050,700股 变动比例:0.63%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6,299,141股 持股比例: 4.9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5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 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 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吕泽伟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吴海宙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孙 剑 签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