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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0选举1名独立董事,无需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四 届 监事 会第 十 五次会 议 审议 通过 , 具体内 容 请详 见同 日 刊登在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栏打钩的提案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
       7.00                                                                √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00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1。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冬冬、余丽品
    2、电话:0519-86929019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5、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8.00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