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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10-0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吕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韩庆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 选举沈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宋洪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提案 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1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名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因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 第十 九 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具体 内容请详见 同日刊 登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韩庆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沈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宋洪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星期
二)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请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
作安排。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冬冬、余丽品

    2、电话:0519-86929019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5、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的提案 1、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非累积投票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1.00                                                                 投票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人
              选举吴海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1.01                                               √
              立董事
              选举吕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
              董事
              选举韩庆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1.03                                               √
              立董事
              选举徐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1.04                                               √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00                                                                投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                       (3)人
              选举沈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2.01                                               √
              事
              选举王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                                               √
              事
              选举宋洪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注:
   1、 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
里划“√”,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
项中打“√”按废票处理。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 议案 1 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各议案股
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