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 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
中董事吴海宙、徐奕、韩庆军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吕磊、沈磊、王利、宋洪海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关联方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0天,借款利率为年化9%,借款用途为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及经营周转。
因本次关联借款本息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5%,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达到披露标
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吕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