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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州天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5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逐项落
实并进行书面说明,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了回复。现将相关事项的
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 2020 年前三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6 亿元,同比增长 3.72%;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02.85 万元,同比下
   滑 33.80%。2019 年,你公司实现净利润-2.89 亿元,同比下滑 1,883.25%。
   请结合行业趋势、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行业地位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最
   近一年一期净利润下滑的原因,核实你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并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1) 2020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6 亿元,同比增长 3.72%;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85 万元,同比下滑 33.83%。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3.48%,第一季度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下降 240.60%;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涨 4.29%,第二季度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62.10%。第一季度,主要受疫情影响;第二季度开始,随
着国内疫情的缓解,整体经济复苏情况良好,疫情对公司生产销售的负面影响已
在公司积极努力下逐渐消化,不同的业务板块在市场竞争环境影响下,销售业绩
和利润空间表现有增有减;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小幅上涨,净利润仍
同比下滑。

(2) 2019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89 亿元,同比下滑 1,883.25%。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89,350.83 万元,同比下滑 1.22%,基本保持稳定。
但是主要因市场变化影响,公司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导致利润大幅下降,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减少 30,496.90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度各类资产减
值计提所致,其中商誉减值损失确认 10,263.92 万元(与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光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确认 1,133.23 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
失确认 1,822.30 万元,存货跌价损失确认 8,285.46 万元(主要是与全资子公司常
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相关),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确认 691.85 万元。另外,
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 2,395.21 万元(主要是与联营企业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
公司相关)。

(3) 行业趋势、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力、行业地位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是生产与销售发泡材料及后端应用产品、交通类配套类产品等;这
两三年来,市场整体需求稳定,个别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市场竞争加剧,对产品
质量、个性化需求、产品技术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竞争格局下,有的业务板
块,业绩提升,有的业务板块,业绩拓展明显有压力且毛利空间明显下降。

(4)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核查,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 风险提示

    现对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大范围传播,对全球生产生活产生极
大的阻碍。当前,国内疫情虽然得到全面控制,但随着气温下降国内出现多处小
规模疫情和国外疫情的二次爆发,国内疫情仍然存在着风险,如疫情复发再次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约 16,530 万元,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约 7,670
万元,拟计提坏账准备约 3,300 万元。公司 2020 年的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是影响
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最终数据以评估结果和年审会计师
审定后的数据为准。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的风险因素,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



2. 2020 年 10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
   公告》称,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请说明你公司筹划非公发事
   项的具体过程,相关信息保密工作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情形,并说
   明截至目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同时自查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

公司回复:

(1)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过程

    2020年10月12日,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
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抓住市场机遇,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10月16日,公司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在之后
就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方式等与中介机构进行了
初步论证。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 相关保密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各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保密措施具体如下: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初步磋商时,各方均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
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督促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按照
相关要求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
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公司及时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约
定公司为上述中介机构提供的商业秘密,仅限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目的,明确了保密信息的范围、权利与义务等事项。在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过程中,尽力缩短决策和材料编制时间,尽最大努力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
围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知悉范围,明确告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信
息保密义务,并禁止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事项进展分阶段进行信息披露,在筹划初期阶段已经披露了《关
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综上所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告知了相关方需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严
格保密,公司尚未发现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3) 截至目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投向等发行方案以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
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以及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
  公平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情形。

  (4)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

          公司已经自查并报备了内幕知情人信息,经核查,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悉相关信息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 请说明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目前的估值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
         面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你公司经营业绩、股价走势,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估值水平,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近年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1 月-9 月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90,454.98    89,350.83          -1.22%         67,073.33           69,570.35           3.72%

净利润               1,619.38    -28,877.53      -1883.25%               759.65             502.85        -33.80%


          由上表可知,虽然公司 2018 年、 2019 年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但是由
  于 2019 年公司主要因市场变化影响,公司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导致利润大幅
  下降。

          截至 2021 年 01 月 28 日收盘,公司及橡胶和塑料制品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及区间涨幅如下表所示:

                           估值水平                               区间涨跌幅

                                                                            前 60   前 120      前 250
         证券名称                                             前 20 个
                       市盈率     市净率       2021-01-15                 个交易    个交易      个交易
                                                              交易日
                         (PE)      (PB)       至 2021-01-28                  日       日             日


         天晟新材       402.09       2.96            66.40%   36.24%      12.36%    -11.27%     46.11%
   时代新材       34.11     1.51          8.56%    6.19%   18.56%   14.53%    21.19%

   双星新材       18.46     1.38          5.38%   -3.23%   0.74%    13.90%    99.79%

   国恩股份        9.23     2.70         -6.77%   -5.28%   -4.17%   -22.72%   21.63%

   王子新材       99.12     7.97          1.89%    4.37%   -4.29%   24.42%    103.56%

上述公司平均值   112.60     3.30         15.09%    7.66%   4.64%     3.77%    58.46%

创业板综合指数                            1.05%    2.89%   -0.05%    0.49%    38.80%




    由上表可知,公司股价近一个月短期内涨幅过大,其中 2021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66.40%,而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为
1.05%,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平均涨幅为 15.09%;前 20 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
幅达 36.24%,而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为 2.89%,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平均涨幅
为 7.66%;前 60 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12.36%,而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
为-0.05%,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平均涨幅 4.46%;前 120 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
涨幅为-11.27%,而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为 0.49%,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平均涨
幅 3.77%;前 250 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46.11%,而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
为 38.80%,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平均涨幅为 58.40%。公司股价近一个月短期内
涨幅过大,涨幅明显高于创业板综合指数及行业平均值,出现明显偏离,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公司就股价异常波动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公司及所处板块偏离市场整体估值的风险:由上表可知,公司市盈率高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市净率与行业中等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风险: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69,570.35 万元,较上年同期 67,073.33 万元上涨 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 502.85 万元,较上年同期 759.65 万元下降 33.80%。2021 年 1 月 29 日,
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84,850 万元-98,23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29,245 万元-25,068 万元,敬请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8)。

    综上,除受新冠疫情、中美摩擦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外,公司近期
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一个月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
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涨幅偏离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 投 资 者 :“ 公 司 目 前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4. 请你公司说明近一个月接受采访调研的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
    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一个月未接受线下采访调研。

    公司近期通过电话沟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线上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交流,
沟通内容均为公开信息。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介绍公司实际情况
并做好风险提示,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5. 请结合公众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涉及的内容,核查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
    幅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若有,请及时披露或进行针对性
    的澄清说明。

公司回复: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众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2)经核查,近期公司互动易平台中投资者提问主要涉及:非公司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公司业务发展及产品应用,公司都以已经公告披露的信息进行回复。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最终的发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投向等发行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以及
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经核查,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4)经核查,除非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
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最近 1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及减持计划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情形。

公司回复:

    (1)经核查,公司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1个月
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5%以上股东孙剑先生拟在2021年4月发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2%);
公司监事刘保群先生的妻子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未来3个月内计划根据市场
行情进行减持;除孙剑先生及刘保群先生的妻子外,目前暂未收到公司其他董监
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减持的意向。
    如公司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减持计划,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