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00 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 95,000
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贷款、涉外信
用证、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等形式的融资),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22 年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仍须按
《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1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向公司第一大股东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新增不超过 10,000 万元借款额
度,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并综合考虑公司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
方协商确定。公司根据资金周转状况,采用分次借入,分次偿还的方式,本申请
借款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 2021 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268,684,662.39 元,实收
股本 325,984,34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