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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11,005,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2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1,085,65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0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 9,919,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23,689,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3,769,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919,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29%。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005,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005,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11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方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盈海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005,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8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盼盼律师、湛蔼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