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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8:30 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传真和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27),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公
告。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求、未来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
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
修订完善,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公司公告。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公告。

    (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经聘请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鉴于该所的审
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公告《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拟定为:公司监事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
按其所任公司或子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
酬。

    因支付薪酬产生的赋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等机构借款提供最高额度 95,000 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对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吴海宙先生代表本
公司办理相关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须按《公
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刊登的《关于为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53,381,451.45元,实收股本
325,984,34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