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0 年末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合
同资产、应收账款等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
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86,506,871.48
元。
具体如下表:
项目 本年金额(元)
存货跌价损失 88,351,142.51
商誉减值损失 163,828,798.67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44,954.32
信用减值损失 34,571,884.62
合计 286,506,871.48
二、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资产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
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
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
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
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
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
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3、合同成本摊销和减值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
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
时,企业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
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
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
的账面价值。
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
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
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
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
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
-286,506,871.48 元,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