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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栏打钩的提案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
       7.00                                                              √
                   授信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2
                  议案》

      13.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11、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6、议案 2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
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
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常州
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
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1:30 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庆军、余丽品

    电话:0519-86929019

    传真:0519-88866091

    邮编:213028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请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
防疫工作安排。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7.00                                                       √
         合授信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2.00                                                      √
         的议案》
13.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14.00                                                      √
         案》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
打“√”按废票处理。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