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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87,721,964.07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391,059,129.87 元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905,194,186.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9,454,660.2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7.7.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由于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2022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决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
安排,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
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以上因素,独立董事对董事
会作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未来
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