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2023年度预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融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00万元,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
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944.93万元。
2、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实”)及融海资产管理
公司均为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本运营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融海资本运营公司为李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00%控股公
司。
青岛融实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融海资产管
理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融实作为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
联方。青岛融实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进行审议和披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吕磊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海资产管理公司、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融海资产管理公司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3 年 初
2023 年预 2022 年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截至披露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计发生金 发 生 金
易类别 价原则 日已发生
额 额
金额
天晟新材向青岛
向 关 联 参照市场定
融实采购有色金
人 采 购 青岛融实 价双方共同 50,000.00 0 18,944.93
属、化工原料、油
商品 约定
品等大宗商品。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它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
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比例(%) 差异(%) 引
天晟新
材向青 2022 年
岛融实 4 月 26
向关联 采购有 日披露
青岛融 18,944. 50,000.
人采购 色金属、 100% 62.11% 于巨潮
实 93 00
商品 化工原 资讯网
料、油品 的有关
等大宗 公告
商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
内,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为:公司与关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双方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
大差异的说明
签订合同金额确定,具有不确定性,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
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
同的履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磊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07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 266 号 10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棉花收购;棉、麻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厨具卫
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
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销售;水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
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
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
用农产品初加工;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
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棉花加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货物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诊所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融实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12 月
总资产 715,382.82 585,837.63
净资产 -54,530.26 -35,302.12
营业收入 247,177.72 189,096.77
净利润 -8,831.86 -15,625.81
(以上 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其
实际控制人为李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青岛融实及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均为融海资本运营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融
海资本运营公司为李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00%控股公司。
青岛融实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融海资产管
理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融实作为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
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李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00%
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00% 100%
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 9.20%
天晟新材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有色金属、化工原料、油
品等大宗商品,公司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就每笔订单签订购销合同,对双方
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在购销合同中,双方约定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交易价
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有色金属、化工
原料、油品等大宗商品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经双方友好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明显差
异,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
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
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
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
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
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3 年度预计与公司第一大股
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青岛融实发展控股有
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至 2024 年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