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或“公司”)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计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各项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相关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相关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1,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 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拟提供 担保额度占上市 方最近 截至目 担保的 公司最近一期归 是否关 被担保方 一期资 前担保 最高额 属于上市公司股 联担保 产负债 余额 度(注 东的净资产比例 率 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0.24% 20,850 63,000 232.64% 否 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52.81% 2,300 7,000 25.85% 否 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72.07% 0 6,000 22.16% 否 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3.71% 578 4,000 14.77% 否 江苏美利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18.88% 0 3,000 11.08% 否 常州美利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75.85% 800 2,000 7.39% 否 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 66.15% 0 1,000 3.69% 否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4.63% 0 7,000 25.85% 否 合计 24,528 93,000 343.42% 注 1:“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等机构核准额度 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年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对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吴海宙先生代 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须按 《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32,598.43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胶带用纸制品的印刷、胶粘制品、光电材料、特 种功能及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声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现代轨道交通 车辆整体制造设计;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 造及销售自产产品,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提供相关系统和产品的设 计集成、工程承包、安装、售后及维修服务;轨道车辆配件、载马挂车、旅居车、 营地车、旅居挂车及其零部件、车载配套设施、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机电设 备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化工原料、普通机械销售;旅游项目及汽车 露营地的投资、运营、加盟及管理;木屋、户外用品和自驾游产品的代理、销售 及保养和租赁;房屋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584,659,616.50 净利润 -187,739,958.77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1,364,108,24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0,807,932.48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名称: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祺晟”)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龙锦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奕 注册资本:2,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化工 原料、普通机械、橡塑制品、针纺织品、百货、服装及辅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 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常州新祺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常州新祺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155,571,702.37 净利润 17,713,270.31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183,967,668.84 净资产 86,813,918.42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名称: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复合”)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环保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39,4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清洁能源设备材料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天晟复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晟复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76,160,638.01 净利润 -75,682,523.97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193,110,518.06 净资产 53,934,279.47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名称: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昊天”)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 576 号 法定代表人:徐奕 注册资本:3,5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工业胶带新材料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橡塑制品、 功能性聚酯薄膜包装材料的制造、加工;功能树脂、功能涂液材料的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6.48%股权;常州天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33.52%股 权。 常州昊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常州昊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62,135,644.54 净利润 -10,792,965.24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79,772,725.34 净资产 44,907,421.20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名称:江苏美利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利晟”) 住所:溧阳市南渡镇创新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孙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0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箱包销售;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制 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鞋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 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美利晟高分子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江苏美利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美利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673,174.02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48,382,307.21 净资产 39,246,107.05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名称:常州美利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晟”) 住所:常州市常遥路(原雕庄朝阳村委内)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579.3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销售;塑胶制品的制造、销售;胶粘制品、 针纺织品、箱包、服装、潜水橡塑材料、体育用品的加工、销售;新型复合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 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美利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美利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129,023,690.93 净利润 1,683,831.69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101,257,776.21 净资产 24,452,756.57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名称:常州天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进出口”) 住所:天宁区龙锦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07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高分子材料、普 通机械及配件、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及辅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天晟进出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晟进出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2,3341,782.36 净利润 4,386,930.98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80,609,556.30 净资产 27,282,897.87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名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环保”) 住所:句容市边城镇光华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楼兆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环保工程、声屏障工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机电产品的制作安装;地 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污染水土修复、环境治理;声屏障设计、咨询;钢材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新光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光环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 营业收入 18,974,277.39 净利润 -22,828,447.81 项目 2022年末 总资产 194,058,583.42 净资产 126,859,766.84 上表财务数据均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事项说明 1、以上担保事项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2、根据以上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常州新祺晟、常州昊天、江苏 美利晟、天晟进出口、新光环保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天晟新材、 天晟复合、美利晟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其他各方内部机构审议通过 及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93,000 万元,提供担保余额为 24,528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678 万元,子公司给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为 20,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080.79 万元)的比例为 90.57%。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常州新祺晟、天晟复合、常州昊天、江苏美利晟、美利晟、天晟进出口、新 光环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的利益。 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常州新祺晟、天晟复合、常州昊天、江苏美利晟、美利晟、天晟进出口、新 光环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它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 构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对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借款提供最高额度 93,000 万元的担保。 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对公司及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