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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的公告2013-04-21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9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3号文核准,南京中电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电环保”)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8,606,176.60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330,496,176.60元。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
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2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拟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
途之一的“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14,632.40万元,建设地点为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1800号。该项目
主要是用于建设水处理工艺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膜法水处理系统、废污
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的系统集成中心。截至2013年4月6日,该项目已投入
892.90万元,投资进度为6.1%。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资进度的原因
    因该项目原定实施地点所处区域周边已发展成为多个居民小区,本项目建
设已不符合江宁区目前城市规划要求,造成项目建设停滞。经公司积极与江宁
开发区管委会协商确定,拟将准备受让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
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以西、白塘路以南的地块中部分区域用于实施该项目
(详见公司2012年2月29日“关于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同时该项目实施方
式和投资进度做相应调整。目前正在进行各项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即将进行招
拍挂手续。
    该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紧邻机场高速和正方大道快速互通入口,交通便
捷,机场线轻轨正在建设,机场高速也正在拓宽到双向八车道,人员交通和物
流运输将更为方便,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货物运输成本,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具体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对项目设计、总投资额及项目经济效益不构成实质性
改变或影响。具体如下:
     序号        类别名称        原计划投资额(万元) 调整后计划投资额(万元)     变化情况

 1          建设投资                        8,324.90                8,324.90         不变
 1.1          工程费用                      7,000.30                7,000.30         不变
 1.1.1          建筑工程费用                4,832.30                4,832.30         不变
 1.1.2          设备购置费用                2,168.00                2,168.00         不变
 1.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707.90                  707.90         不变
 1.3          预备费                          616.70                  616.70          不变
 2          铺底流动资金                    6,307.50                 1435.50     减少 4872 万元
 3          土地受让费用及税费                     0                 4872.00     增加 4872 万元
                   合计                    14,632.40               14,632.40         不变

       本次变更,预计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受让费用4872万元(以土地出让公
告实际价格为准),同时减少原计划铺底流动资金4872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保
持不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实际投资需要,资
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因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涉及用地竞拍、规划
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该项目预计2015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影响和风险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只对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中铺底流动资金进行调整,没有
变更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及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本次变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内
容不变,募集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涉及用地竞拍、规划调整、设计变更、政府相关
部门审批等因素,目前由于尚未实施“招拍挂”程序,调整后土地的竞买具有
一定不确定性。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该项目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进度作适当调整,并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事项是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实施地点、调
整实施方式和投资进度,是针对城市发展变化之后所提出的积极应对方案,是
基于目前公司发展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的。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的总体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
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电环保本次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
目”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进度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总体需求。
相关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