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1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3-014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1);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0 王政福
2 01*****015 林慧生
3 00*****263 周谷平
4 00*****990 宦国平
5 00*****255 桂祖华
6 01*****712 朱来松
7 01*****091 曹铭华
8 01*****470 高 欣
9 01*****020 袁劲梅
10 01*****159 曲 鹏
11 01*****989 陈玉伟
12 01*****491 张 伟
13 01*****237 尹志刚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桂祖华
咨询电话:025-86533261
传真电话:025-8652497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