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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10-28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3-024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以电
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 BOT 投资项目(一期)
特许经营协议的议案》;
    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 BOT 投资项目(一期)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项
目规划设计总规模为 5 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处理
能力为 2 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及 5 万吨/日污水处理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投资概算约 8000 万元,对应污水处理基本单价 1.34 元/立方米;特许经营年
限 30 年(含建设期)。根据项目需要,公司将在登封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
目公司注册资金 2400 万元,由登封市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以融
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工程(即以 BOT 方式建设—运营—移交),并在特
许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登封市住建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签署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一期)
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相
关协议等事宜。
    有关签署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 BOT 投资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
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南京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掺)烧处置项目(二标
段和三标段)BOO 合同的议案》
    根据南京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的有关要求,南京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将所属污水处理厂所产的污泥拟采用焚(掺)烧技术进行污泥无害化
处理。公司将依托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污泥处理管理团
队,及其在技术和项目实施方面的丰富经验,根据拟签署合同中的污泥总量情
况,投资、建设焚(掺)烧处置设施,并负责运营管理(即以 BOO 方式建设-
拥有-运营);合同期限为十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签署南京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掺)烧处置项目(二
标段和三标段)BOO 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有关签署南京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掺)烧处置项目(二标段和三标段)
BOO 合同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