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4-016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 本 公 积 金向 全体 股 东 每 10股 转增 3.000000 股 。 分红 前 本 公 司总 股本 为 13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9,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4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4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4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4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0 王政福 2 01*****015 林慧生 3 00*****263 周谷平 4 00*****990 宦国平 5 00*****255 桂祖华 6 01*****712 朱来松 7 01*****091 曹铭华 8 01*****470 高 欣 9 01*****020 袁劲梅 10 01*****159 曲 鹏 11 01*****989 陈玉伟 12 01*****491 张 伟 13 01*****237 尹志刚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4 月 1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86,189 43.91% 17,125,857 17,125,857 74,212,046 43.9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57,086,189 43.91% 17,125,857 17,125,857 74,212,046 43.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2,913,811 56.09% 21,874,143 21,874,143 94,787,954 56.09% 1、人民币普通股 72,913,811 56.09% 21,874,143 21,874,143 94,787,954 56.0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0,000,000 100.00% 39,000,000 39,000,000 169,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9,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安翔 咨询电话:025-86533202 传真电话:025-8652497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