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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签署辽宁徐大堡核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包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2014-04-09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4-017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辽宁徐大堡核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包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4年2月15日,
公司在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辽宁徐大堡核电凝结水
精处理系统中标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近日,公司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的总承包方及本项目的招标人中国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工程”、“甲方”)签署了《辽宁徐大堡核电一
期工程MS19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包设备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
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在达到以下条件后立即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
合同章;甲方向乙方发送 ATP 合同生效的通知函(ATP 为业主公司向总承包方发出
总承包合同生效的时间点);甲方向乙方发出提交支付申请文件的通知函。
    2、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所供设备原材料上涨及项目实施人力成本上
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受发包方前期土建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
    4、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
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巍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
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
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
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如下:2011年度,公司
与中核工程未发生购销业务;2012年度,公司与中核工程共发生购销金额224.25
万元,占公司当年购销总金额的0.62%;2013年度,公司与中核工程共发生购销金
额1134.35万元,占公司当年购销总金额的2.10%。
    3、履约能力分析:中核工程是我国最早从事核电研究设计的单位,是我国唯
一具备核电、核化工、核燃料研发设计能力,专业配备最完整的工程公司,先后
承接了多个核电项目。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具备
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
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和试验)。
    本工程的建设现场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
    2、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 7980 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仟玖佰捌拾万元整)。
    3、交货时间:预计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现场交货。
    4、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5、质量保证期: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完毕后 18 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家提出调整能源结构的需求,结合我国积极推进核电发展的方针,
核电做为当前唯一可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安
全高效发展核电,增加核电在整个能源当中的比重将是大势所趋。按照有关规划,
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将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到2020年核
电装机运行规划5800万千瓦、在建规模3000万千瓦。AP1000核电技术由西屋公司
开发,经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创新,形成了中国第三代核电自主技术,是
目前全球核电市场中最安全、最先进的商业核电技术。目前核电行业实质性重启,
新审批和新开工项目均已放行,整体核电建设步伐有望加快。
    公司已承接并实施了阳江、宁德、防城港、三门、海阳及巴基斯坦恰希玛等
核电水处理项目,在核电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特别是近两年来,公司通过浙
江三门和山东海阳各两台 AP1000 核电机组水处理系统项目的实施,形成了一批自
主专利技术,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设计和实施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
不断提升了公司实施核电项目的能力。后续,公司将抓住核电建设加快的步伐,
把握市场机遇,继续巩固公司在电力市场、特别是核电市场的占有率。
    2、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的 14.76%,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核工程形
成业务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