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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5-29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4-023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以电话
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议
案》
    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地处银川市金凤区,近
期污水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近期工程分期实施
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二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
5万吨/日。本次一期项目投标概算约为1.55亿元(人民币,下同),污水处理
费为1.54元/吨,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含建设期)。
    根据项目需要,公司将在银川市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212万元;公司
积极引入其他投资人参与投资(公司出资比例最终不低于51%),因项目进度要
求,先由公司独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银川市政府授权银川市
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建设、运营和
维护,在特许期结束后将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银川市建设局
或其指定机构。
   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有关签署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详见证监
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