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唐后华)2015-03-17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唐后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五次,按时出席会议五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与
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3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1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2014年
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委员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审计部门工作进行
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
行了安排和讨论,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
开展,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
积极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程序、标准等进行审查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4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
使了表决权,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二)关注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14 年度参
加了独立董事后续教育,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促进自身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2014 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
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
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201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履行独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唐后华
201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