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5-016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1);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9,000,000股, 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8,000,000股。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4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4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4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4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0 王政福 2 01*****015 林慧生 3 00*****263 周谷平 4 00*****990 宦国平 5 00*****255 桂祖华 6 01*****712 朱来松 7 01*****091 曹铭华 8 01*****470 高 欣 9 01*****020 袁劲梅 10 01*****159 曲 鹏 11 01*****080 朱士圣 12 01*****989 陈玉伟 13 01*****491 张 伟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620,959 37.05% 62,620,959 62,620,959 125,241,918 37.0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7,457,642 4.41% 7,457,642 7,457,642 14,915,284 4.4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55,163,317 32.64% 55,163,317 55,163,317 110,326,634 3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379,041 62.95% 106,379,041 106,379,041 212,758,082 62.95% 1、人民币普通股 106,379,041 62.95% 106,379,041 106,379,041 212,758,082 62.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69,000,000 100.00% 169,000,000 169,000,000 338,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3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安翔 张维 咨询电话:025-86533261 传真电话:025-8652497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