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7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 25.16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8,606,176.60 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259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 53,860.62 万元,利息净收入 3,377.99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总 额 42,917.05 万元,其中: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为 3,084.40 万元;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为 2,426.94 元;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为 1,508.76 万元;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及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2,496.95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为 19,5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收购股权为 13,9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321.56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614 号《鉴证报告》鉴证 本报告期本公司收到利息净收入 374.11 万元,支出募集资金总 额 1,776.43 万元,其中: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为 419.27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1,357.16 万元。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 53,860.62 万元,利息净收入 3,752.10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总 额 44,693.48 万元,其中: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为 3,503.67 万元;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为 2,426.94 元;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为 1,508.76 万元;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及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2,496.95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为 20,857.16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收购股权为 13,900.00 万 第1页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919.24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江宁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 通知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期末余额 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2910401021000096308 1,593,099.99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16487 5,149,347.25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05669 8,000,000.00 徽商银行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47300 8,260,000.00 河西支行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65018 23,000,000.00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64891 60,000,000.00 定期存款 2910401021000165218 23,190,000.00 合 计 129,192,447.2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无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水 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第2页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 目,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 以西、白塘路以南的地块中实施,预计项目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受 让费用 4872 万元(以土地出让公告实际价格为准),同时减少原计 划铺底流动资金 4872 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保持不变。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的水处理管 控一体化中心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节余资金金额 为 2,497.53 万元(含项目尾款、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 2013 年 6 月 25 日,从水处理管控一体 化中心项目及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专户转出节余资金金额为 2,496.95 万元(含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并销户。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部分超 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实施 完毕。 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2012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朱士圣、朱忠贤、时健(以下合并简 称“出让方”)签署了《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以 13,900 万元收购出让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能公司”)100%股权。经公司 2012 年 9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 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该项收购已完成,国能 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3页 经 201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经 201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 期存单、通知存款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余额详见二(二)的说明)。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其他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4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53,860.62 金总额 1,776.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693.48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项目可行性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达到 否发生重大变 更项目(含 (%) 向 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 化 部分变更) (3)=(2)/(1)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1、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 否 14,632.40 14,632.40 419.27 3,503.67 21.08% 日 否 否 2012 年 12 月 31 2、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 否 3,633.50 2,426.94 2,426.94 100.00% 日 473.76 是 否 2012 年 12 月 31 3、设计研发中心 否 2,545.10 1,508.76 1,508.76 100.00% 日 是 否 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96.9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811.00 18,568.10 419.27 9,936,.32 473.76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857.16 20,857.16 1,357.16 20,857.16 2.收购股权 13,900.00 13,900.00 1,008.17 是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1,668.16 34,757.16 1,357.16 34,757.16 1,008.17 合计 41,668.16 53,325.26 1,776.43 44,693.48 1,481.93 “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根据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以西、白塘路以南的地块中实施。2013 年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0 月 29 日,公司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土地面积 30133.9 平方米,合同总价 1900 万元,土地须在完成“三通一平”后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前交付;2014 年 12 月 18 日,该项目开工建设;因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将涉及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该项目预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种情况 情况说明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3,049.62 万元,2011 年已用部分超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超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三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以 13,900 万元收购出让方合计持有的国能公司 100%股权。经 2014 年 3 月 8 日 用进展情况 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超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剩余超募 资金人民币 1,337.92 万元(截止 2015 年 3 月 4 日账面余额,含利息收入)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和股权收购后,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变更情况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以西、白塘路以南的地块中实施。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中心项目,变更至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以西、白塘路以南的地块中实施,预计项 调整情况 目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受让费用 4872 万元(以土地出让公告实际价格为准),同时减少原计划铺底流动资金 4872 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种情况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此种情况 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的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节余资金金额为 2,497.53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 2013 年 6 月 25 日,从水 处理管控一体化中心项目及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专户转出节余资金金额为 2,496.95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销户。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有:(1)受经济增速放缓,火电新建项目增速放慢的影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响,电力水处理设备需求增速回落,在公司产能不能达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仍将部分管控一体化设备钣金加工流程继续采取外协形式,以低投入获取最大收益为目标,原计划 的金额及原因 中部分机械加工及组装设备不再进行采购,因此节约了部分设备采购金额。(2)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利用现有设备配置,通过建设科技部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南京 大学等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重点实验室资源充分整合,互惠利用,对募投项目的设计研发和生产环节进行优化,使得设计研发、测试和科研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叫计划投入大幅减少。 (3)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全部通过招标方式,严格进行项目费用控制,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包括活期、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等形式)。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