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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5年12月31日)2016-03-1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666 号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鉴证报告   第1页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
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
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士玮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立群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报告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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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南京中电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国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川中电环保
        水务有限公司、登封中电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江苏联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科技园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
       1、    内部环境
              A、 公司治理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和履行程序。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力求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
              成,其中内部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各下设委
              员会工作细则。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并对
              会议内容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职责,对公司
              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意见,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
              动作用。


                                    评价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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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人,公司监事能够本着严谨负
              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
              对会议内容完整、准确记录,并妥善保存。
              (4)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
              独立,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5)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
              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和谐、健康的发展。


              B、 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做到
              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与左右,认真参加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
              等事项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科
              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了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
              透明度,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独立董事
              还发挥了自身专长和经验优势,认真开展和做好了各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工
              作。


              C、 权责分配情况
              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组)。各职能管理部门
              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
              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
              指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管理、预算管理、职能部门对口
              监督和服务。
              公司明确界定子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组)、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
              建立相应的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各
              级授权适当,职责分明。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对已不适用或不适当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



                                   评价报告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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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内部审计制度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
              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独立行
              使审计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报告期内,审计部通过对公司及
              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合理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通过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对各业务领域的控制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内控执行质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及时跟踪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E、 人力资源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包括年度指标及述职的绩效管理、用工管理、劳动关
              系(合同)管理、培训管理等,明确公司职员职务任免、薪酬及福利、考核
              及奖惩、员工培训、岗位调配等内容,加强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与控制。有
              效实施各公司及子公司和全员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和监
              督约束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实现公司整体素质的提
              升,并通过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F、 企业文化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改善环境、开拓务实、共享价值”,发展理念是“以人为
              本、科技引领、勇于创新”。公司秉承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企
              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员工行为,讲责任、
              重效率,以坚韧意志、开放胸怀,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公司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    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建立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相
              关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重大投资等业务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办法,用以识别
              并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通过设置战略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审计部、



                                     评价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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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部等部门及人员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
              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
              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并采取应对措施。公司高级管理层基本能保障及时识
              别风险,并以风险评价报告的形式传递给决策层。


       3、    控制活动
              (1)、 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制定了《财务管
              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管理、结算管理、内部借款、费用开支、会
              计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
              资产减值及准备管理、资产损失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会计工作行为规范,有
              效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针对经营风险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严把公司财
              经纪律关,确保公司健康运营。报告期公司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实行全面预
              算管理,明确各项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并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中明
              确规定。


              (2)、 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
              制度规定,制订了预算审批授权规定。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授权范围内融资等采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于重大
              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
              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
              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交易授权的内部控制是
              有效的。


              (3)、 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子公司按规定上报有关审批和备
              案事项。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对口原则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子公司进行了例行检查、审计
              或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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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披露的规定及《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
              权限,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已经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未发现违规事项。报告期
              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5)、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决策权限、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加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持续风险控制,全面规范了公司担保行为,防范
              经营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对外担保。


              (6)、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变更、管理与
              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201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明确了项目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
              展跟踪、投资的风险与控制及考核与奖惩等事项;有目的的规划、实施可持
              续发展的公司战略,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强化项目分析和可行性调研,规范
              投资行为和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各控制环节实现全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
              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确保投资项目决策的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
              对外投资事项均严格按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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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管理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规定》,建立智能办公系统,充分利用公司网络、内部
              刊物、开辟内部信息沟通的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
              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建立和维护公
              司网站,主要对外发布新闻动态、公司简介、投资者关系、企业文化、人才
              招聘等相关信息。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责任、
              保密、奖惩等内容,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通过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
              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执行,充分保证了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公司采用包括财务会计、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等模块的 U8.72 软件
              系统以使管理更方便,有利于财务会计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经营管理
              活动的结果,从而为内部控制管理、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信息流迅速、准
              确、有效的流动又保证了各内部控制环节有效运行。


       5、    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
              及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
              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对有
              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授权其对各部门、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控和
              评价;审计部可直接报告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具有独立性;并建
              立整改制度,使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纠正。报告期公司审计部通过开展常
              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各业务循环是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运行进
              行审计监督,并形成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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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②企业重述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严重程度不如重
              大缺陷的重要错报;
              ③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关注;
              ④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义                                定量标准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3.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4.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1%;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5.错报<利润总额的 2%;
       一般缺陷
                   缺陷。                               6.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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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③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
              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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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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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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