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05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6-02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
年4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8,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7,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0 王政福
2 01*****015 林慧生
3 00*****263 周谷平
4 00*****990 宦国平
5 01*****712 朱来松
6 01*****091 曹铭华
7 01*****470 高 欣
8 01*****020 袁劲梅
9 01*****159 曲 鹏
10 01*****080 朱士圣
11 01*****989 陈玉伟
12 01*****491 张 伟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
13 08*****490
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110,326,633 32.64% 55,163,317 55,163,317 165,489,950 32.64%
04 高管锁定股 110,326,633 32.64% 55,163,317 55,163,317 165,489,950 32.64%
二、无限售流通股 227,673,367 67.36% 113,836,684 113,836,684 341,510,051 67.36%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338,000,000 100% 169,000,000 169,000,000 507,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07,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安翔 张维
咨询电话:025-86533261
传真电话:025-8652497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