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9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018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 1800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股份 198,187,8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90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2,451,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2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98,183,7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0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政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8,183,7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47,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7%;反对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8,183,7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47,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7%;反对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8,183,7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47,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7%;反对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