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于2019年4 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贾阿军等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 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回购注销公司已向前 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 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1 币52220万元。 币5219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 522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5219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特此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