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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
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
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 14 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
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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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4 号文、解释 15 号文的
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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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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