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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嘉厚)2023-04-28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所有
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
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
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提
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
    1、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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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
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0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
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监督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协助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向董事会报告,
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
面的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
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促进公司在规范
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作动态;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
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详细阅读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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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深入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
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议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
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刘嘉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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