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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彭丽芳)2019-04-25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彭丽芳作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10 次,实际参加 10 次,10
次均为亲自出席。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5 日,对公司《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于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2、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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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
向非银行机构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议案》、《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25 日,对公司《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通过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方式增持“腾邦旅
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 2018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26 日,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收
购深圳市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在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8 年 8 月 16 日,对公司《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上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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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非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继
续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8 年本人积极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
各委员就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
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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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
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9 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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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
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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