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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2019-07-09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4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
派以公司总股本 616,508,293 股扣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
的 622,85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即以 615,885,443 股为基数进行 2018 年度权益分
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
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补充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 615,885,443 股为基数(不含已
公告回购注销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8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7,244,792.40(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应回购注销的 622,850 股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尚未回购注销。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本 615,885,443 股为基数(不含已
公告回购注销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8 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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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股,不转增。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4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2          深圳市百胜投资有限公司

  3            01*****052          钟百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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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回购
注销的 622,85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不参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616,508,293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10 股×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
额,即 615,885,443÷10×0.28= 17,244,792.4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
红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10 股 , 即 17,244,792.40 元 ÷ 616,508,293 ×
10=0.279717 元。

    据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971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深圳腾邦国际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福田保税区桃花路 9 号腾邦
集团大厦)5 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龚文静、姚之韵

    咨询电话:0755-83663222

    传真电话:0755-83663222

    八、备查文件:

    1、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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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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