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2020-04-03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0-018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关
于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原文
“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部分出借资金,经相关贸易公司划转后转至你公司
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大。
我局已要求你公司自查并进行整改。2019 年 11 月,你公司披露了向腾邦集团转
让融易行 100%股权的公告,但之后并未如期收到相关交易款项。2019 年 12 月,
你公司未按期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我局还关注到,2019 年,你公司两次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多名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你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国际航协机票款,导致相关机票代销资格
被取消;你公司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68 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结。你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8 亿元。
你公司未如实、充分向我局反映融易行有关资金去向,根据《上市公司现场
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
措施,你公司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公开说明以下事项:
一、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融易行将业务资金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间接
转至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涉及第三方公司的名称、转出资金金额、已收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
回金额以及第三方公司与腾邦集团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的关系。
二、融易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腾邦集团的履约能力及腾邦集团未能履约
情况下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此外,证券局还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积极推动融易行股权转让事项,收回交易款项,及时缓解公司
流动性压力,尽快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加强对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
勤勉履责,全力维护公司经营运作稳定,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三、你公司应全面配合审计机构开展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如实反映持续
经营能力、投资和资产计提减值、诉讼和仲裁等事项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如期披露 2019
年年报。若出现重大问题,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你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各项重大信息。
你公司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
停止执行。”
二、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融易行 100%股权转让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与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腾邦集团也已向公司支付了首笔股权
转让款,自此之后,公司与腾邦集团、融易行共同积极推进融易行股权转让的后
续工作,各方争取尽快取得相关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预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对《决定书》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并积极推进《决定书》
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