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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说明2020-04-2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的关注函》相关事项
                             的说明
                         大华函字[2020]23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的关注函》相关      1-5
       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说明

                                                               大华函字[2020]2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
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 年第 236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奉悉。我们已对关注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说明如下。

    一、请年审会计师就上市公司对喜游国旅丧失控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具
体时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关注函第 3 条)
    公司回复:
    喜游国旅的董事成员由史进、李志成、万峰等人组成,史进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李志成、万峰任副总经理。自 2019 年 8 月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对深圳市
大晋投资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后,公司逐渐不能通过史进等人代表公司意志实施对喜游国
旅的控制。
    从 2019 年 10 月开始,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深圳市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喜游国旅”)催要财务资料,目前公司仅收到喜游国旅 9 月份的电子版财报(未签字盖章)。
自年审工作开展以来,公司多次要求喜游国旅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财务资料,至今未获得任
何与年报相关的资料。
    因此,尽管公司为了顾全大局,一直积极努力与喜游国旅、史进等人展开沟通,寄希望
于对方能够代表公司意志、配合公司管理,但对方反复表现出在口头答应、实际上拒不执行
的情况,导致公司逐渐失去对喜游国旅董事会的控制权。
    考虑到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后未收到喜游国旅的任何财务报表,也未获得喜游国
旅管理人员的经营汇报,喜游国旅被史进等管理人实际控制,拒绝执行公司经营决策,拒绝
接受人事任命,拒绝提交财务报表,拒绝接受审计,因此,公司对喜游国旅丧失控制及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时点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后,相关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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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函字[2020]23 号关于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1.喜游国旅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资产等不受公司控制;
    2.喜游国旅不再参加腾邦国际组织的生产经营会议;
    3.喜游国旅公章、财务章等印鉴不受公司控制;
    4.喜游国旅的资金不受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
    5.喜游国旅不再向腾邦国际报送财务报表;
    6.喜游国旅拒绝接受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
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
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
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
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
位的除外。
    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开始无法控制喜游国旅的财务、人事、经营决策,已实质上失
去对其的控制权。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投资(收购)协议、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及人
员构成、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与喜游国旅失控的事实相关的证据等文件资料,检
查相关文件,判断腾邦国际是否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后丧失对喜游国旅的控制权;
    2.检查腾邦国际有关人员与史进等人的电子邮件记录、快递邮寄签收记录、微信记录等,
取得腾邦国际发送内部审计通知书、配合会计师审计通知书、催交财务报表等证据,判断腾
邦国际是否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后丧失对喜游国旅财务的控制权。
    3.查看腾邦国际公告、相关诉讼资料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判断公司委派董事会成
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任命、履职情况,判断腾邦国际对喜游国旅具有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
权情况,以及失去相关权利时点;
    4.询问腾邦国际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等相关人员,了解喜游国旅提交财务报表、接受
审计等相关情况,判断腾邦国际是否对喜游国旅具有控制权,以及失去控制权时点;
    5.询问腾邦国际人事总监,了解喜游国旅人事任命等相关情况,判断腾邦国际是否对喜
游国旅具有人事权,以及失去相关权利时点。
    6.询问现任喜游国旅董事长史进,了解喜游国旅财务交接和经营管理情况,判断腾邦国
际是否对喜游国旅具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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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函字[2020]23 号关于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核查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合并范围及控制的规定,结合核
查情况,我们认为,2019 年 9 月 30 日以后, 腾邦国际丧失了对喜游国旅的控制权。因此,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后,喜游国旅不再纳入腾邦国际合并报表范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请以列表形式说明喜游国旅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史进目前在上市公司内
(包括全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任职情况,并逐一说明其任职的公司是否存在失控
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关注函第 4 条)
    公司回复:
    公司关于喜游国旅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史进目前在上市公司内(包括全部控股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任职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目前职务   是否存在失控情形
                               公司及腾邦旅游集团合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
深圳市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已失控
                               计持有92.25%         表人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未失控,但公司公
                               腾邦国际持有70%      董事、总经理
“旅游集团”)                                                             章被史进控制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
深圳市喜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旅游集团持有100%                            未失控
                                                    代表人
深圳市全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喜游电子商务持有100%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未失控
深圳市众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集团持有100%       执行董事            未失控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集团持有52%         董事长              未失控

    2016 年 9 月 5 日,史进、万峰任旅游集团董事;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提名并经旅游
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任命史进为旅游集团总经理;2019 年 4 月 18 日,旅游集团召开董事会
选举史进为董事长并任命其为法定代表人,2020 年 1 月 22 日完成免去史进法定代表人工商
登记。
    2019 年 8 月 26 日,旅游集团公章被史玲强行夺取并私自扣留至今;2019 年 11 月,公
司召集召开旅游集团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腾
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刻制并启用公司新公章的议案》、
《关于维护公司利益的议案》等议案,免去万峰、周小凤、刘树勋公司董事职务,补选钟百
胜、段乃琦、赵闻晟为公司董事会新任董事。另外,旅游集团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免去
史进董事长职务,并同意对深圳市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启动外部审计程序,并按照已签
署《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截至本回函之日,除了旅游集团公章被侵占之外,公司持有旅游集团 70%的股权,在旅
游集团董事会 5 名董事中由公司委派 4 名,在股东会、董事会中享有控制权,因此旅游集团
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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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函字[2020]23 号关于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喜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全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
众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均为腾邦旅游集团的子公司,
目前也未失控。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与上述公司的相关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及董事会人员构成、董事会及股东
会会议记录等文件等资料,检查相关文件,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判断腾邦
国际是否对上述公司具有控制权;
    2.查看腾邦国际公告、相关会议纪要、人事任命等文件,询问人力资源总监进行,了解
腾邦国际委派董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等人事任命和履职情况,判断腾邦国际对上述公司具
有人事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权利;
    3.询问腾邦国际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等相关人员,了解上述公司资金管理、提交财务
报表、接受审计等相关情况,判断腾邦国际是否对上述公司财务具有控制权。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腾邦国际关于喜游国旅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史进目前在上
市公司内(包括全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任职情况属实,其任职的公司除喜游国旅失
控、腾邦旅游集团公章由其控制外,其他公司不存在失控的情形。

    三、公告显示,收购完成后,喜游国旅将在原有架构和人才团队下运营,无重大调整。
请说明公司自 2018 年 6 月起对喜游国际是否真正实现了控制,前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合
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 2018 年将喜游国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认定依据的充分性及合
理性发表意见。(关注函第 5 条(2))
    公司回复:
    2018 年 6 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收购喜游国旅 49.1804%股权,通过
控股子公司腾邦旅游集团间接持有其 43.07%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92.2504%的股权,已经按
照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同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月末办理人事、财务、财产等交接手续。公司
指派时任腾邦旅游集团董事总经理史进、董事万峰分别担任喜游国旅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职务,喜游国旅人事、财务、经营等权利统一归于腾邦旅游集团,公司通过腾邦旅
游集团拥有对喜游国旅形成有效控制,能够决定喜游国旅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因
此,公司自 2018 年 6 月末对喜游国旅拥有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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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函字[2020]23 号关于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2018 年腾邦国际年审期间,公司合并报表组成部分之一的喜游国旅接受了我们的审计,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确定购买日;
    1.1 检查喜游国旅收购协议是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通过;
    1.2 检查喜游国旅公司章程是否已经修改;
    1.3 检查是否已办理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财产交接手续;
    1.4 检查购买方是否已支付了股权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
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1.5 检查购买方是否实际上已经控制了喜游国旅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
承担相应的风险。
    2.对喜游国旅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报进行审计,包括内部控制检查和报表项目实质性
审计,查阅了其财务账套数据、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实施包括不限于函证、盘点、商
誉减值测试等审计程序。并同喜游国旅管理层就审计配合、函证回函、商誉减值测试、审计
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核查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腾邦国际收购喜游国旅同时满足《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关于购买日确认的条件,实现了控制权的
转移。因此,腾邦国际收购喜游国旅购买日确定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腾邦国际自该日起对
喜游国旅实现了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将喜游国旅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自该日起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腾邦国际拥有对喜游国旅的控制权,公司
2018 年将喜游国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认定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进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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