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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2020-10-23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0-13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于2019年8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4月13日、2020年4
月15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6日、2020
年7月3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5日、2020年9月26日分别
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进展及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补充公告》、《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案
件情况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仲裁
案件及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
告》、《关于子公司仲裁案件及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诉讼、仲裁
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2019-115、2020-003、
2020-023、2020-024、2020-033、2020-064、2020-069、2020-073、2020-088、
2020-104、2020-111、2020-121、2020-124),以上公告披露了公司诉讼、仲裁
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诉讼、仲裁
进展及新增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更新如下:




                                   1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序                                                                                                                            诉讼金额
     案由      涉诉主体        原告、申请人         案号                              诉讼/判决请求                                        进展
号                                                                                                                            (万元)
                                              (2019)粤 0304
     广告                      深圳经典视线                        1.判定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广告费 702,620.00 元及利息;
                                                民初 49739 号、                                                                             二审
1    合同      腾邦国际        文化传播有限                        2.本案受理费 12,848.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由被告承          72.05
                                              (2020)粤 03 民终                                                                          已判决
     纠纷                          公司                            担。
                                                    12730 号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黄金退还合同
     合同                                     (2020)粤 0304
2              腾邦国际           黄金                             押金 30,000.00 元;                                             3.03   已判决
     纠纷                                       民初 48303 号
                                                                   2.本案件受理 275.00 元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腾邦昼夜通   深圳市中艺航                        1.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艺航空服务
     合同                                     (2020)粤 0304 民                                                                            一审已
3             实业发展有限公   空服务有限公                        有限公司退还预存款、押金及利息;                               44.18
     纠纷                                      初 43782-3 号                                                                                判决
                司、腾邦国际       司                              2.本案受理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腾邦昼夜通
     借款                                     (2020)粤 0304      1.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原告撤
4             实业发展有限公      文平                                                                                             0.34
     纠纷                                       民初 32392 号      2.案件受理费 3,350.00 元由原告承担。                                     诉
                司、腾邦国际
                                                                   1.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
     合同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2020)粤 0304                                                                             一审已
5                                 杨雄芬                           押金 3 万元并支付利息;                                         3.03
     纠纷         公司                          民初 44834 号                                                                               判决
                                                                   2.案件受理费 280.16 元由被告负担。
     合同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2020)粤 0304      1.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已
6                                 刘俊坤                                                                                           0.00
     纠纷         公司                          民初 11470 号      2.本案件受理费 1,255.11 元由原告负担。                                   判决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业务损失
     合同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深圳市康辉旅   (2020)粤 0304      136,216.00 元;                                                        一审已
7                                                                                                                                 13.92
     纠纷         公司         行社有限公司     民初 16913 号      2.本案案件受理费 3,460.51 元,由被告负担 2,982.91 元,                   判决
                                                                   原告负担 477.60 元。
                               广东万达亚细                        1.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支付尚欠款项
     合同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2020)粤 0304
8                              亚国际旅行社                        34,277.00 元;                                                  3.46   已判决
     纠纷     公司深圳分公司                    民初 45535 号
                               有限公司深圳                        2.本案诉讼费用 328.50 元由被告承担。

                                                                     2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分公司



                                                                   1.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补偿金
     航次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渤海轮渡(青                        251.76 万元及违约金;
                                              (2020)鲁 72 民初
     租船         公司、       岛)国际旅行                        2.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包船费取
9                                             325 号、(2020)                                                                2,647.82   已判决
     合同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社有限公司烟                        消费 2,376.00 万元及违约金、财产保全保险费 2.24 万元;
                                                鲁民终 2211 号
     纠纷     公司深圳分公司     台分公司                          3.案件受理费 173,188.00 元、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00 元,由被告承担。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成都中港国际                        1.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旅游款
     合同   公司厦门分公司、                  (2020)闽 0203
10                             旅行社有限公                        10,997.00 元及利息;                                           1.10   执行中
     纠纷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民初 11615 号
                               司厦门分公司                        2.本案件受理费 37.50 元由被告承担。
                  公司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1、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团款
                               太原海新之旅
     合同   公司山西分公司、                  ( 2020 ) 晋 0105   7,073.60 元;
11                             旅行社有限公                                                                                       0.71   已判决
     纠纷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民初 5702 号         2、本案件受理费 25.00 元由被告承担。
                                   司
                  公司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尚欠团款
     委托                      重庆新旅程国
            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0)川 0105      33,692.69 元及违约金、质保金 10,000.00 元;                           一审已
12   合同                      际旅行社有限                                                                                       4.52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                    民初 7629 号       2.案件受理费 1,492.00 元由被告承担。                                    判决
     纠纷                          公司
                  公司

     合同   深圳市喜游国际旅                  (2020)粤 0304      1.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原告撤
13                               孙一帆                                                                                           0.00
     纠纷     行社有限公司                      民初 46396 号      2.案件受理费 275.00 由原告承担。                                        诉

     金融                                                          1.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贷款本金 298,543,247.81 元、
                               中信银行股份
     借款                                     (2019)深国仲受     利息 9,720,097.53 元;                                                已判决
14             腾邦国际        有限公司深圳                                                                                  30,993.61
     合同                                          7430 号         2.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连带补偿保全费 5,000.00 元;
                                 发分行
     纠纷                                                          3.本案仲裁费 1,667,717.00 由被告承担。
                                                                     3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合计                                                                                              33,787.76

     注: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二、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新增涉诉金额合计 71.46 万元)

序     诉讼                                                                                                                           诉讼金额
                    涉诉主体          原告、申请人     案号                                  诉讼请求                                              进展
号     事由                                                                                                                           (万元)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门市部协议
                                                                  书》以及与被告二签订的《营业门市合作约定》已于 2020 年 5 月 9
                                                     (2020)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日解除;
       合同                                          粤 0304 民
1             司、腾邦旅游集团有          程飞                    2.请求判令被告二向原告退回履约保证金 5 万元、赔偿损失                   16.51   待裁判
       纠纷                                          初 48304
              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15,095.50 元;
                                                         号
                                                                  3.请求判令被告一对第 2、3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二承担。
                                       桂林市假期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团款 154,759.00 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2020)
                                       之旅国际旅                 约金 5,537.16 元;
       合同     司广州分公司、                       粤 0105 民
2                                      行社有限责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所确定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16.03   待裁判
       纠纷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初 27545
                                       任公司广州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司                                 号
                                         分公司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深圳市走遍    (2020)     1.判令被吿一支付原告旅游服务费 50,237.00 元、逾期利息 251.00
       旅游
                司深圳分公司、         天下国际旅    粤 0304 民   元、律师费 6,000.00 元;
3      合同                                                                                                                                5.65   待裁判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行社有限公    初 30013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纠纷
                      司                   司            号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2020)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欠旅游团款人民币
                                      深圳市金都
       合同     司深圳分公司、                       粤 0304 民   82,632.00 元及利息1,407.84;
4                                     国际旅行社                                                                                          11.40   待裁判
       纠纷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初 39226     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履约及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0.00 元;
                                      有限公司
                      司                                 号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4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2020)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团款人民币 12380 元及利
      委托                           国旅(深圳)
               司深圳分公司、                     粤 0304 民    息暂计 447.72 元、质保金 30000 元及利息暂计 478.36;
5     合同                           国际旅行社                                                                                       4.33   待裁判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初 49123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纠纷                             有限公司
                     司                               号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2020)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团款 65633 元、支付欠款利
      旅游                            深圳市深纬
             司东莞分公司、腾邦                    粤 1971 民   息 1,601.00 元、退回质保金 15,000.00 元;
6     合同                            度国际旅行                                                                                      9.02   待裁判
             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诉前调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权律师费 8,000.00 元;
      纠纷                            社有限公司
                   黄小彦                          23864 号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2020)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团款 75,554.00 元,支付欠
      旅游                           深圳市万众
               司东莞分公司、                      粤 1971 民   款利息 1,554.00 元;
7     合同                           国际旅行社                                                                                       8.51   待裁判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诉前调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权律师费 8,000.00 元。
      纠纷                           有限公司
                 司、黄小彦                        23867 号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71.46

    注: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诉讼金额为 313,356.97 万元。




                                                                         5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三、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涉诉主体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性出现困
难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未及时偿还相应债权人的贷款、货款等债务,已对公司
业务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正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金融机构涉诉案件诉讼金额为 26.95 亿元,占
合计诉讼金额的比例为 86.01%。

    同时,公司正在按照市政府、金融办等政府部门关于对腾邦集团整体债务风
险化解的指示精神,安排公司财务部门、法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诉讼事项,维护
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四、风险提示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