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腾邦国际商业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段乃琦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段乃琦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顾勇先生、周静女士、于文航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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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聘任顾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静女士、
于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周静女士、龚文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次
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周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龚文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四、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陆丽珠女士的简历和相关资料,经审核,陆丽珠女士具有会计
及审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会计及审计相关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内
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陆丽珠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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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志芹 肖俊斌 彭丽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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