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2-02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腾邦国际
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
行了事前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紧急临时)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紧急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
独立董事:
郭志芹 肖俊斌 彭丽芳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