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更正公告2021-03-10  

                                           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1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经核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前:

    1、2021 年 3 月 8 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收到了广东省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中院”)的《决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4、
505、507 号,广东省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资产”)、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物
流”)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更正后:

    1、2021 年 3 月 8 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收到了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决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4、
505、507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腾邦资产”)、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物流”)
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更正公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涉及法院名称“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广东
省中院”相关描述亦同步更正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原
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