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独立董事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独立意见2021-03-27
独立董事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独立意见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向法院提出重整
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保障股东的利益,此次申请重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向法院申
请重整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志芹 肖俊斌 彭丽芳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