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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30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6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与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7 月 4 日、8 月 18 日、8 月 22 日、9 月 10 日、12
月 3 日披露《关于子公司仲裁案件及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诉
讼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第 220 号的回复
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第 220 号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
公司诉讼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20-088、2020-108、2020-110、2020-122、
2020-15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担保金
序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人                额(万           已披露情况                  进展情况
号                       及债务人
                                     元)
              深圳市腾
              付通电子                             2020 年 5 月 22
              支付科技   腾邦集团                  日发布了《关于
               有限公    有限公司                  子公司仲裁案件
                                     10,000                                已申请仲裁但尚未开庭
 1   周世平   司、深圳   (以下简                  及可能涉及对外
                                    (本金)
              市前海融   称“腾邦                  担保的公告》(公
              易行小额   集团”)                  告编号:
              贷款有限                             2020-069)
                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深圳市腾                             日发布了《关于
              付通电子                2,626        深圳证券交易所
 2   周世平              腾邦集团                                              未诉讼或仲裁
              支付科技              (利息)       问询函第 220 号
              有限公司                             的回复公告》(公
                                                   告编号:


                                               1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108)
                                                    2020 年 8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第 220 号
                                                    担保事项的补充
                                                    公告》(公告编
                                                    号:2020-110)
                                                                        华商汇借款一案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一审判决,属于无效担保。根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1 民
                                                                        初 140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020 年 7 月 4 日   同法》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了《关于公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
    华商汇                                          司诉讼可能涉及
                                                                        干问题 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
    供应链                                          对外担保的公
                                                                        定,原告与腾邦国际公司签订的《保
    管理(广                                        告》(公告编号:
    州)有限                         30,000         2020-088)          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
3              腾邦国际   腾邦集团
    公司(以                         (本金)       2020 年 12 月 3     效。” “ 对该《保证合同》未履行
    下简称                                          日发布了《关于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程序而产生
    “华商                                          公司诉讼可能涉      的无效后果,原告与腾邦国际公司均
    汇”)                                          及对外担保的进      具有过错,腾邦国际公司应对腾邦集
                                                    展公告》(公告
                                                                        团公司在本案中不能清偿的借款本
                                                    编号:2020-151)
                                                                        金、利息、律师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
                                                                        等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公司已提出承担过错责任的异议并向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腾邦集团与梦程投资的借款,根据腾
                                                                        邦国际、腾邦集团、史进签署的《担
                                                                        保保证书》,腾邦国际、腾邦集团、
                                                                        史进对腾邦集团依据 2018 年 8 月 2 日
    深圳市
                                                                        签署的《借款合同》向梦程投资借款
    梦程投                                          2020 年 9 月 10
                                                                        承担担保责任,且明确为“以深圳市
    资咨询                                          日发布了《关于
    有限公                             3,000        公司可能涉及对      梦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受益人
4              腾邦国际   腾邦集团
    司(以下                         (本金)       外担保的公告》      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简称“梦                                        (公告编号:        任的担保书”。梦程投资将前述《借
     程投                                           2020-122)          款合同》中的债权于 2019 年 6 月 6 日
    资”)                                                              转让给史进。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
                                                                        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
                                                                        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


                                                2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
                                                                      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
                                                                      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
                                                                      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据此,债权转让后,腾邦国际、腾邦
                                                                      集团已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对于腾邦集团与梦程投资借款中
                                                                      腾邦国际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北京观
                                                                      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腾邦国
                                                                      际委托出具《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
                                                                      项法律意见》,意见如下:关于对腾
                                                                      邦集团与梦程投资的借款提供担保的
                                                                      事项未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依
                                                                      据《公司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该担
                                                                      保保证书关于腾邦国际担保责任的约
                                                                      定无效。

                                                                      腾邦集团为腾达飞提供担保的 800 万
                                                                      股股票已被法院司法拍卖用于抵偿腾
                                                                      达飞的债务,拍卖成交价 3741.84 万
                                                                      元,与腾邦集团实际向腾达飞借款金
                                                                      额 4093 万元,相差 351.16 万元。根
                                                                      据 2019 年 12 月 29 日史进、腾达飞、
                                                                      腾邦集团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对债权
    深圳市                                                            债务及合同义务处置达成一致意见的
    腾达飞                                          2020 年 9 月 10   相关约定,腾达飞对腾邦集团的债权
    信息咨                                          日发布了《关于    以及腾邦集团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享有
    询有限                             5,000        公司可能涉及对    的对腾达飞的追偿权益相抵消。2021
5              腾邦国际   腾邦集团
    公司(以                         (本金)       外担保的公告》    年 4 月 27 日,公司委托北京观韬中茂
    下简称                                          (公告编号:      (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商
    “腾达                                          2020-122)        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有
    飞”)                                                            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的结论为:
                                                                      关于对腾邦集团与腾达飞的借款提供
                                                                      担保的事项未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
                                                                      序,依据《公司法》《全国法院民商
                                                                      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
                                                                      《借款暨担保合同》中关于腾邦国际
                                                                      为腾邦集团向腾达飞借款提供担保的
                                                                      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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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4 月 19 日、4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投资人签署破产重整
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9、2021-058),根据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签订的《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协议》和《补
充协议》的约定: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依法被确认为甲方的重整投资人且
乙方对甲方重整投资事宜获得乙方总部批复同意的,甲方因违规担保事项经最终
生效判决/裁决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经法院裁定纳入甲方整体破产重整的
债权债务清偿方案的,由乙方按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总部批复同意方案予
以解决。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尚未有完整的重整计划。如公司进
入重整程序,不排除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时,以上担保事项尚未形成最终的裁决结
果,存在公司仍然承担担保责任或其它民事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重整各
项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
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报备文件

    1.《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协议》;

    2. 《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协议》之补
充协议;

    3.《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之梦程投资;

    4.《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之腾达飞。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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