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1-111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 【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02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公司董事会对《问 询函》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公司对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披露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12,121.66 万元,扣除项为租赁收入及会计师无法表示 意见的旅游板块业务收入,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42,385.87 万元。回函显示, 2020 年 7 月份开始,你公司子公司腾付通开拓线下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将 POS 机发给商户暂时免费使用的模式来拓展市场,2020 年累计投放 POS 机近 60 万台,交易额突破 879 亿元,营业收入 3.76 亿元,主要是面向河南、山东、福 建、东三省、广东、浙江等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较大的省份进行 POS 机的铺货,POS 机具经过灌腾付通密钥处理后发给终端用户。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4.77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03.82%,其中主要是腾付通收入的增长,其收入已占到 一季度收入的 98%。 (1)请按投放月度、分省份披露 2020 年度 POS 机投放使用数量、对应的交 易额和营业收入明细,补充披露前二十大手续费收入客户明细及免费 POS 机具采 购成本的会计核算情况。 【公司回复】: 1)2020 年度 POS 机投放使用数量、交易额、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数量单位:台/金额单位:元 1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地区 项目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 2020 年投放 - - - 2,000.00 4,058.00 55,419.00 42,394.00 44,698.00 17,352.00 165,921.00 数量 地区一 交易额 10,207,801.64 19,297,641.05 17,584,551.06 17,433,146.16 13,875,051.52 632,200,741.53 2,612,653,228.75 5,208,215,443.95 7,622,297,735.53 16,153,765,341.19 营业收入 65,371.68 123,583.83 113,301.18 118,662.45 91,446.78 2,848,513.68 11,524,156.78 22,785,091.83 33,515,006.22 71,185,134.43 2020 年投放 - 254.00 - 12.00 5,360.00 46,504.00 36,545.00 6,000.00 5,982.00 100,657.00 数量 地区二 交易额 37,849,935.74 73,961,183.17 69,068,834.21 67,073,788.62 51,887,515.79 386,626,066.72 2,089,856,750.04 3,408,184,162.88 5,012,847,018.76 11,197,355,255.93 营业收入 242,394.40 473,654.07 445,185.94 457,255.20 351,904.70 1,800,887.44 9,303,482.10 15,191,908.19 22,486,430.70 50,753,102.74 2020 年投放 - 396.00 - 988.00 5,354.00 34,683.00 13,500.00 1,584.00 7,316.00 63,821.00 数量 地区三 交易额 305,262,743.27 628,312,930.16 534,579,067.49 487,935,561.67 297,895,969.65 413,570,392.10 1,022,309,993.27 2,125,679,207.57 3,277,543,008.55 9,093,088,873.73 营业收入 1,954,787.12 4,023,025.20 3,418,102.80 3,317,709.48 2,018,995.12 2,380,878.25 4,626,154.51 9,667,240.36 15,055,631.83 46,462,524.67 2020 年投放 - - - - 1,200.00 45,420.00 33,680.00 8,200.00 2,820.00 91,320.00 数量 地区四 交易额 20,076,855.20 36,666,296.60 32,964,394.55 33,709,729.73 28,369,619.46 232,056,221.94 1,430,597,923.87 2,653,892,649.95 3,881,483,498.90 8,349,817,190.20 营业收入 128,573.98 234,814.27 211,901.88 225,600.47 187,340.13 1,082,298.30 6,351,921.00 11,889,998.20 17,493,927.99 37,806,376.22 2020 年投放 - - - - 28.00 15,274.00 5,645.00 21,607.00 9,580.00 52,134.00 数量 地区五 交易额 5,550,299.50 9,907,292.20 9,108,569.40 9,115,680.47 7,302,020.92 296,712,942.41 1,226,277,329.99 2,096,110,443.77 2,993,192,741.70 6,653,277,320.36 营业收入 35,544.62 63,447.19 58,678.21 62,142.71 48,512.49 1,302,447.96 5,325,740.89 9,174,225.11 13,182,313.90 29,253,053.08 2020 年投放 - - - - - 7,920.00 7,700.00 800.00 700.00 17,120.00 数量 地区六 交易额 10,588,122.70 29,173,392.10 26,962,229.20 25,909,454.40 21,158,131.70 66,781,083.18 308,065,699.92 645,965,132.71 878,192,028.43 2,012,795,274.34 营业收入 67,807.29 186,829.03 173,981.53 176,700.93 144,148.06 344,565.18 1,403,927.37 2,956,236.76 4,043,287.95 9,497,484.10 2020 年投放 - - - 2,500.00 2,000.00 7,600.00 15,400.00 5,960.00 2,540.00 36,000.00 数量 地区七 交易额 5,485,599.70 10,240,293.30 9,578,642.20 13,023,147.58 13,846,842.06 26,720,176.59 118,118,328.80 359,831,681.96 635,628,977.07 1,192,473,689.26 营业收入 35,130.28 65,579.76 61,794.15 81,961.31 82,236.88 137,187.33 542,480.40 1,648,562.33 2,915,705.08 5,570,637.52 2020 年投放 - - - - 1,200.00 6,380.00 9,320.00 700.00 110.00 17,710.00 数量 地区八 交易额 - - - - 96,910,414.86 187,689,370.88 684,691,396.75 134,642,962.81 219,594,254.80 1,323,528,400.10 营业收入 - - - - 659,090.93 1,028,763.01 3,069,380.70 592,338.02 1,007,956.58 6,357,529.24 2020 年投放 - - - - - - - 1,080.00 540.00 1,620.00 数量 地区九 交易额 - - - - - - - 706,732,997.03 1,070,790,510.62 1,777,523,507.65 营业收入 - - - - - - - 3,139,850.97 4,784,301.40 7,924,152.37 2020 年投放 - - - - - - - 4,220.00 1,560.00 5,780.00 数量 地区十 交易额 - - - - - - - 468,003,862.07 678,692,275.32 1,146,696,137.39 营业收入 - - - - - - - 2,103,204.32 3,068,263.53 5,171,467.85 2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地区 项目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 2020 年投放 - - - - - - - 3,040.00 1,240.00 4,280.00 数量 地区十一 交易额 - - - - - - - 612,737,245.78 945,248,050.78 1,557,985,296.56 营业收入 - - - - - - - 2,743,949.22 4,248,519.27 6,992,468.49 2020 年投放 - - - - - 100.00 3,040.00 3,720.00 1,340.00 8,200.00 数量 地区十二 交易额 - - - - - 9,407,547.92 18,702,901.03 71,253,889.19 115,746,289.05 215,110,627.19 营业收入 - - - - - 62,647.65 84,799.28 323,477.93 532,712.36 1,003,637.22 2020 年投放 - - - - - - - - 2,940.00 2,940.00 数量 地区十三 交易额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 2020 年投放 - - - - - - - - 9,900.00 9,900.00 数量 地区十四 交易额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 2020 年投放 - 650.00 - 5,500.00 19,200.00 219,300.00 167,224.00 101,609.00 63,920.00 577,403.00 数量 合计 交易额 395,021,357.75 807,559,028.58 699,846,288.11 654,200,508.63 531,245,565.96 2,251,764,543.27 9,511,273,552.42 18,491,249,679.67 27,331,256,389.51 60,673,416,913.90 营业收入 2,529,609.37 5,170,933.35 4,482,945.69 4,440,032.55 3,583,675.09 10,988,188.80 42,232,043.03 82,216,083.24 122,334,056.81 277,977,567.93 备注 1:2020 年交易额 879 亿元,营业收入 3.76 亿元,其中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交易额 606.73 亿元,营业收 入 2.78 亿元;线上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额 269.67 亿元,营业收入 0.94 亿元;其他业务交易额 2.6 亿元,营业收入 0.04 亿元。 目前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市场开发主要分为直营和代理商推广两种模式,直营模式主要是由腾付通市场人员直 接对客户进行一对一的机具推广铺设;代理商合作模式主要是通过与代理商签订合作协议,给予其优惠费率进行市场 集中推广。2019 年末公司根据客观形势,调整经营策略,打破商旅行业的束缚,开始转向小微市场零售消费支付市场, 扩大银行卡线下收单业务,2020 年 7 月腾付通加大市场机具投放力度,2020 年累计投放近 60 万台机具,2020 年全年 线下银行卡收单交易额突破 606.73 亿元。 备注 2:以上营业收入为不含税金额。 3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2)前二十大手续费收入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交易额 商户手续费 代理商分润 含税手续费收入 1 客户一 20,405,408.88 107,991.82 5,320.64 102,671.18 2 客户二 16,269,231.40 84,242.28 2,655.92 81,586.36 3 客户三 13,906,615.00 73,608.84 3,629.51 69,979.33 4 客户四 12,444,110.84 64,578.94 2,055.96 62,522.98 5 客户五 12,299,417.02 67,380.63 5,777.05 61,603.58 6 客户六 12,314,763.00 62,831.74 2,283.80 60,547.94 7 客户七 11,767,034.88 61,013.46 1,997.05 59,016.41 8 客户八 11,676,492.18 67,249.53 9,009.12 58,240.41 9 客户九 11,196,040.82 58,182.12 1,735.43 56,446.69 10 客户十 11,271,568.52 58,078.84 1,842.17 56,236.67 11 客户十一 10,837,074.06 56,285.07 1,743.59 54,541.48 12 客户十二 11,023,883.88 56,697.49 2,350.16 54,347.33 13 客户十三 10,953,613.00 57,510.26 3,268.38 54,241.88 14 客户十四 10,703,868.88 58,696.19 5,083.40 53,612.79 15 客户十五 10,650,365.88 57,778.16 5,389.97 52,388.19 16 客户十六 10,336,966.00 53,515.79 1,837.17 51,678.62 17 客户十七 10,124,709.88 55,588.62 4,692.25 50,896.37 18 客户十八 11,490,773.20 53,033.12 3,029.35 50,003.77 19 客户十九 10,222,749.00 58,014.56 8,261.95 49,752.61 20 客户二十 9,848,493.65 52,129.55 2,449.69 49,679.86 合计 239,743,179.97 1,264,407.01 74,412.56 1,189,994.45 备注:POS 机业务的终端商户基本为小微个体,商户数量多,交易金额规模 相对较小。手续费费率为贷记卡一般 0.51%-0.60%之间,借记卡为 0.45%-0.48%, 借记卡每笔封顶金额 16.25-20 元,结算后资金存放在腾付通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 付金账户,POS 终端商户自主提现至其收款商业银行卡,一般结算周期为 T+0 或 T+1。 3)免费 POS 机具采购成本的会计核算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POS 机具为子公司 腾付通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其使用期限超过五年,且腾付通通过对每台 POS 机 具灌装腾付通的密钥处理后发放给终端用户,该布放的 POS 机具有且只能为腾付 通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对上述布放 POS 机具具有控制权,因此确认为固定资产, 按照五年使用期计提折旧。 POS 机具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累计折旧。 4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2)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 POS 机收单业务前五大代理商明细、历史合作情况、 各代理商负责省份情况,报告期内与代理商发生的交易金额及报告末往来余额。 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与代理商结算的相关会计处理准确性及是否具备商业实 质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结果。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 POS 机收单业务前五大代理商明细及其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代理商名称 历史合作情况 负责省份情况 交易金额(代理人分润) 占代理商分润比重 期末往来余额 1 代理商一 2020 年开始合作 全国 5,019,766.38 8.79% - 2 代理商二 2020 年开始合作 全国 2,780,415.77 4.87% - 3 代理商三 2020 年开始合作 全国 1,873,995.34 3.28% - 4 代理商四 2020 年开始合作 全国 1,760,262.96 3.08% - 5 代理商五 2020 年开始合作 全国 1,524,346.30 2.67% - 合计 12,958,786.75 22.69% - 备注:代理商的主要合作模式为:代理商与腾付通签订代理合作服务协议, 腾付通与代理商约定分润比例及合作要求,对于代理商发展的商户,其商户高于 结算底价之上部分由腾付通分润给予代理商。2020 年代理商合作产生的分润总金 额为 5,710.24 万元,其中前五大合作代理商分润金额为 1,295.88 万元,占比为 22.69%。腾付通在交易系统中根据代理合作服务协议已经设置的分润比例自动逐 笔计算并发放给代理人,代理商与腾付通手续费为实时结清,因此腾付通与代理 商之间无期末往来余额。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与代理商结算的业务流程和相关的内部控制。 2、评价公司与代理商结算的相关会计处理政策。 3、检查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支付业务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判断与代理商交易 的商业合理性。 4、对 2020 年度第三方支付业务量与手续费收入、分润金额的比例进行了分析: 收单业务 项目(含税) 代收代付业务 合计 线上支付 线下支付 交易规模(亿元) 269.67 606.73 874.40 1,750.80 手续费收入(亿元) 1.13 3.35 0.0555 4.53 收单费率 0.4178% 0.5519% 0.0064% 渠道成本(亿元) 0.96 2.88 3.84 渠道成本占交易额比例 0.3554% 0.4753% 代理商分润金额(亿元) 0.11 0.42 0.0437 0.57 分润支出占交易额比例 0.0408% 0.0688% 5、选取样本对公司的资金结算量、手续费收入、代理商分润进行重新计算。 5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基于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与代理商发生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除无法 判断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系情况,我们无法对腾邦国际关联方关系、关 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以外,未发现与代理商 结算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存在异常。 (3)回函显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欠网联及合作银行通道手 续费 2,466.81 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上欠款余额前十名明细(含应付款月龄)。 请会计师说明针对以上应付款余额函证的具体明细及回函情况,并针对以上应付 账款的真实存在性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尚欠网联及合作银行通道手续费 2,466.81 万元前十名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合计 名称 机构一 机构二 机构三 机构四 机构五 机构六 机构七 期末欠款余额 324,612.03 14,701,612.39 1,590,195.12 7,893,606.07 136,534.42 21,510.91 0.07 24,668,071.01 1 月以内 324,612.03 1,759,099.95 775,818.92 2,859,530.90 1-2 月 1,698,534.70 870,359.32 2,568,894.02 2-3 月 1,895,705.14 959,784.90 2,855,490.04 3-4 月 1,883,415.37 777,680.36 2,661,095.73 4-5 月 1,519,240.35 731,238.65 2,250,479.00 5-6 月 1,029,168.90 865,676.93 1,894,845.83 账 6-7 月 1,270,015.08 792,947.82 2,062,962.90 龄 7-8 月 1,020,819.37 348,630.81 1,369,450.18 8-9 月 636,562.49 144,698.22 2,177.70 0.06 783,438.47 9-10 月 644,387.60 118,308.64 8,146.03 0.01 770,842.28 10-11 月 291,222.22 99,108.39 115,311.38 505,641.99 11-12 月 237,301.99 66,738.28 165,891.53 10,899.31 480,831.11 一年以上 816,139.23 1,523,456.84 1,243,461.58 21,510.91 - 3,604,568.56 备注:上述应付款为互联网线上支付业务产生的渠道手续费,不含 POS 机收 单业务,POS 收单业务是通过银联渠道进行。2020 年末未付金额为 2,466.81 万元, 2021 年已付 682.71 万元,2021 年产生应付 1,541.25 万元,已支付 610.40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应付款余额为 2,714.95 万元。 目前与网联的合作方式采用的是腾付通与各家合作银行进行协议签约,并将 签约协议报备至网联,腾付通交易系统通过与网联系统进行对接,其中网联渠道 各银行手续费结算方式为腾付通交易系统每日与网联进行数据匹配核对,次月与 网联及各家合作银行进行对账后,同时网联及合作银行给腾付通开具渠道手续费 成本发票,腾付通收取发票后付款至合作银行指定手续费账户。前期因为资金周 转困难等原因,存在手续费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在取得合作银行 谅解后为顺利开展腾付通业务分期分批支付,2021 年累计已支付 1,292 万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函证的具体情况及回函情况如下: 6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序 是否 函证结 替代程序 供应商名称 报告期末余额 获取资料 号 发函 果 执行情况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期后 1 机构二 14,701,612.39 否 执行 付款凭证、对账记录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期后 2 机构四 7,893,606.07 否 执行 付款凭证、对账记录 3 机构三 1,590,195.12 是 未回函 执行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期后 4 机构一 324,612.03 是 未回函 执行 付款凭证 5 机构五 136,534.42 是 未回函 执行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 6 机构六 21,510.91 否 执行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 7 机构七 0.07 否 执行 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 合计 24,668,071.01 2021 年已支付金额 6,827,117.55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剩余未支付金额 17,840,953.46 我们未能对上述所选项目实施有效的函证程序,通过执行检查合同、重新计算、 检查期后付款凭证、检查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替代审计程序,未发现以上应付账款 的真实存在性存在重大异常。 (4)回函显示,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将支付给银联、网联、其他金融机构 的渠道成本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请按主要渠道机构披露 2020 年度资金清 算额明细、应支付的营业成本明细、2020 年末应付款金额及期后付款情况,是否 存在问询函回复日仍未完成付款的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与其协议约定的付款周 期相符。 【公司回复】: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是通过银联实现支付业务的,具体资金清算额明细等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渠道 应支付的营业成本 期末应付 期后付款金 截至回复日仍未 与其协议约定的付 资金清算额 机构 (不含税) 款金额 额 完成付款情况 款周期是否相符 银联 60,673,416,913.90 274,141,385.32 - - 否 是 备注: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是通过银联作为资金清算渠道完成的支付业务, 与银联的结算方式为收款和付款同时进行,即收取消费者支付的每笔金额在腾付 通交易系统扣除手续费后的剩余金额结算给商户的商业银行卡;同时,银联扣除 交易手续费、品牌费、转接费等渠道成本。目前腾付通收取商户的费率一般为 0.51%-0.60%之间,银联一般商户贷记卡成本费率是 0.5025%,借记卡成本费率 0.4025%,借记卡每笔封顶金额 16.25 元。腾付通交易系统每日与银联进行数据匹 配核对,每月进行对账后,下月银联给腾付通开具发票。 (5)回函显示,针对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中应付 POS 机具设备款 6,196.95 万元余额,会计师检查了采购 POS 机具的期后付款、期后发票取得情况,查询了 工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取得了相关的授权手续等文件,但是无法 判断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系情况。请会计师针对以上应付账款的真实存在性、 7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相应采购发生额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通过了解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检查上述采购业务的合同、凭证、对账 单、发货物流记录等原始单据;核对公司管理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对应付账款 余额和采购额执行函证、期后付款检查程序;对采购业务执行供应商走访、代理 商访谈、对商户真实性抽查等审计程序,除无法判断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 系情况,我们无法对腾邦国际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的完 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以外,未发现以上应付账款的真实存在性、相应采购发生 额的商业实质存在重大异常。 2. 回函显示,针对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及成本的真实性,年 审会计师调取了公司腾付通管理系统数据与账面数据相核对,从公司的腾付通管 理系统中调取已注册的商户数量,并与公司外购 POS 的数量进行核对。审计程序 中未见对腾付通管理系统的 IT 审计程序,亦未见对公司已注册商户的真实性核 查程序和 POS 机是否经供应商灌腾付通密钥处理后是否真实发送给终端用户并启 用的核查程序。 (1)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执行了以上核查程序,说明针对公司第三方支付 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 【会计师回复】: 公司关于 POS 终端管理的情况介绍:腾付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联业务规则 对收单机构的相关要求对商户进行管理,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户名 称、网站地址(如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商户)、主营业务、商户服务类别码(MCC)、 ICP 备案号(如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商户)、工商注册名称、注册时间、法人代 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注册资本金等核实后,在中国银联业务系统中注册 备案。公司按中国银联特约商户编码规则对签约商户进行编码,确定商户扣率和 商户服务类别码(MCC)。公司严格遵守“联网通用、一柜一机”的规定拓展商户和 布放终端机具,并严格遵照中国银联有关技术规范和业务、风险规则设置商户和 终端代码,落实“一商户一代码”、“一终端一代码”的基本要求。对于二级商 户,做到同一个一级商户下每个二级商户设置唯一一个商户代码。公司 POS 机终 端系统可以将智能 POS 机终端的静态信息、动态信息、特征信息传送到服务端, 以便公司及时掌控终端的基本信息及当前状态,实现终端跟踪。 我们针对公司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与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评价公司 腾付通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收入确认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我们在风险评估程序中,了解腾付通管理系统交易生成、记录、处理等的 处理过程,并对公司的腾付通信息系统相关控制实施了 IT 审计程序: 8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核查方法:(1)与企业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访 谈;(2)了解企业信息系统的工作现状;(3)审阅企业有关信息化的相关管理 制度;(4)实地观察企业的工作人员执行相关控制的情况;(5)抽取样本并检 查相关资料、审批记录、合同协议等文档。 核查内容:(1)公司 IT 总体控制,审阅并评价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情况, 主要包括:IT 组织架构、IT 沟通机制、IT 战略规划及 IT 管理制度的建立等。(2) 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审阅并评价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系统开 发、变更管理、信息安全、运行维护。(3)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审阅并评价公司 腾付通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了解并梳理系统业务流程、审阅信息系统 相关管理制度、核查系统用户权限管理与授权审批流程、业务系统自动化控制点 测试。 3、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物流信息,对 POS 机具发出情况进行抽样核实。 4、我们对腾付通 POS 机供应商进行了访谈和走访,核实腾付通 POS 机的采购 和发货情况。 5、核查商户真实性,对系统内已注册的商户执行了真实性核查。(1)我们 获 取了商户明细,检查了系统中商户的注册信息及注册文件,注册信息显示商户 编码、商户名称、商户信用代码证/身份证信息、所属行业、所属地区、联系方式 等;(2)我们抽取了 200 台机具在系统中的使用状态信息;(3)抽取线上商户 25 户、线下商户 337 户检查了相关注册文件,共 362 户;(4)并对选取已注册 商户真实性进行电话抽样核实,其中:抽查线上商户数量 6 户、线下商户 54 户, 共 60 户;(5)并选取检查交易记录情况,其中:抽查线上商户 9 户、线下商户 33 户,共 42 户。 6、核查系统数据准确性,执行了腾付通管理系统与 ORACLE 财务系统间的数 据抽样测试。导出公司腾付通管理系统数据与 ORACLE 财务数据进行核对。 7、核对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取得中国银联 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清单并对开具发票真实性进行核查。 8、对公司在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开具的备付金账户流水进行核查,并实施 了函证程序,回函相符。 基于以上实施的审计程序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第三方支付业务 2020 年度收入的 真实性、核算准确性及成本结转的准确性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我们已对公司 第三方支付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请会计师针结合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稳定性及是否具有合理商业模 式,对公司 2020 年度 3.76 亿元线下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入是否应从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中扣除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就第三方支付业务与公司执行了访谈、查询行业发展状况等程序,我们 9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办发[2014]51 号)精神,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引导银行卡经营 机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 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 号)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 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国家鼓励收单 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根据商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增值服务,并按照市 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合作需要和业务开展状况,与商户协商合理确定服务收 费。 2020 年,公司受流动资金紧张和疫情的叠加影响,商旅服务业务受到较大冲 击,在金融服务板块,公司加大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投入。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互 联网支付业务系统、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系统等。 我们了解到的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业务模式为:当持卡人通过 POS 机进行 交易时,收单业务的参与方均会对商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 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手续费。公司按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 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公 司 2020 年至 2021 年 1 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情况分别为:2020 年营业收入 37,658.27 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46,999.72 万元(未经审计)。 因此,公司认为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具有商业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编制的《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认为 2020 年度 POS 机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入不属于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扣除事项,我们未发现公司编 制的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存在重大异常。 (3)会计师对腾付通的采购业务和应付账款余额选取了期末余额和交易额较 大的 7 户执行了函证程序,请补充披露以上 7 家供应商名称、函证内容具体明细 及回函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腾付通的采购业务和应付账款余额的发函情况如下: 单位:元 函证金额期末余额-- 函证金额交易额 发函单位名称 往来科目名称 单位名称(注) 回函情况 替代测试 函证金额 --购买商品/服务 应付账款 客户一 66,653,600.00 66,653,600.00 回函相符 不适用 应付账款 客户二 1,658,588.00 2,884,570.00 回函相符 不适用 深圳市腾付通 应付账款 客户三 1,590,195.12 66,738.28 未回函 执行 电子支付科技 应付账款 客户四 1,326,150.00 1,894,500.00 回函相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客户五 324,612.03 2,180,271.71 未回函 执行 应付账款 客户六 140,000.00 200,000.00 回函相符 不适用 应付账款 客户七 136,534.42 136,534.42 未回函 执行 合计 71,829,679.57 74,016,214.41 注:函证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 10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4)回函显示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渠道合作协议,共抽取前十大供应商的协议 并与公司账面记载的渠道成本计提比例进行了测算。请补充披露以上前十大供应 商明细,请会计师说明是否针对以上成本发生额向金融机构渠道进行了函证,如 是,请逐一说明回函情况。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成本核算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公司前十大供应商明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营业成本发生额(含税)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356,693,152.66 0 2 机构二 13,885,473.15 14,701,612.39 3 机构四 6,650,144.48 7,893,606.07 4 机构一 2,180,271.71 324,612.03 5 机构八 1,368,666.59 0 6 机构九 719,189.76 0 7 机构六 437,014.21 21,510.91 8 机构五 136,534.41 136,534.42 9 机构三 66,738.28 1,590,195.12 10 机构七 0.08 0.07 合计 382,137,185.33 24,668,071.01 【会计师回复】: 1、我们抽取测算的渠道供应商明细及函证情况如下: 是否函 营业成本发生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发函 证发生 回函情况 (含税) 额 回函不符原因为“无法查询”,审 计人员进一步电话询问无法查询的 1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356,693,152.66 是 是 原因,回复为交易量大,不针对具 体客户分类核算。 2 机构二 13,885,473.15 否 否 执行替代测试 3 机构四 6,650,144.48 否 否 执行替代测试 4 机构一 2,180,271.71 是 是 未回函,执行替代测试 5 机构八 1,368,666.59 否 否 执行替代测试 6 机构九 719,189.76 否 否 执行替代测试 7 机构六 437,014.21 否 否 执行替代测试 8 机构五 136,534.41 是 是 未回函,执行替代测试 9 机构三 66,738.28 是 是 未回函,执行替代测试 10 机构七 0.08 否 否 合计 382,137,185.33 2、针对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除执行上述函证程 序以外,针对未回函的情况执行了替代审计程序: (1)检查了公司银行通道费计提明细表、合同、期后付款凭证、对账记录等 原始凭证。 (2)测算公司账面记载的各渠道成本计提过程,对涉及的交易额、合同费率、 计提过程进行分析,详见下表。 (3)了解并评价了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每日对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11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检查了双方对账的过程,核对交易信息对账记录。 (4)取得中国银联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清单并对开具发票真实性进行 核查。 具体替代测试执行情况如下: 渠道金额 核查金额 渠道成本明细 核查金额占比 核查方式 (含税) (含税) 核查通道费计提明细、合同、期后付 27,541,141.62 25,444,032.69 92.39% 款凭证、对账记录等 线上业务 68,298,986.32 61,547,513.48 取得银联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核查与 98.11% 银联的对账记录等 线下 POS 业务 288,394,166.34 288,394,166.34 小计 384,234,294.28 375,385,712.51 97.70% 基于以上审计程序,除我们未能对上述所选项目收到有效的回函以外,通过 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存在 重大异常。 注:我们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 01220043 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亚会核字(2021)第 01220015 号专项审核报告,上述第 1 至 2 问询函回复内容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专项审核报告一并阅读。 3.回函显示,公司子公司北京捷达在 2020 年结转了预付款 24,851.47 万元,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京捷达员工未能复工,公司员工流失严重,财务 人员无法完整提供供应商合同等资料,未能配合审计工作,北京捷达管理层对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北京捷达提供的报告期旅游业务管理台账,属 于 2020 年度完成的旅游业务成本计入 2020 年度营业成本 6,040.60 万元,其余 预付账款 18,810.87 万元,北京捷达管理层经过梳理判断后将此类 2019 年已经 完成未结转的预付账款予以结转。请补充披露结转以上预付款的具体判断依据, 18,810.87 万元预付款对应的供应商明细及回函所称将预付款予以结转的具体会 计处理,账面结转的预付款是否由供应商退回公司其他关联方。 【公司回复】: 1.结转预付账款具体判断依据情况说明如下: 北京捷达主要业务为出境组团旅游业务,公司将旅游组团过程中预先支付的 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旅游支出列做公司的预付账款,公司通常采取预付款 的形式先行核算该类支出,待公司组织的旅行团队结束后,由业务结算人员向财 务提交团报结算单,财务人员根据团报结算单确认收入成本,符合收入成本确认 条件的情况下将预付账款结转至营业成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旅游业受到极大影响,北京捷达主要以出境组团游为 主,亦受到严重影响,公司旅游业务几乎停滞,员工流失严重,在公司年度财务 决算和年审工作中,财务人员无法完整提供供应商合同等资料,公司管理层对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2020 年初预付账款余额 24,851.47 万元,经过判断 主要为已实现未结转的收入成本,由于原始资料整理工作尚未完成,为了财务报 表列报的准确性,将已经完成未结转的预付账款予以结转处理。其中:(1)根据 12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北京捷达提供的报告期旅游业务管理台账,属于 2020 年度完成的旅游业务成本计 入 2020 年度营业成本 6,040.60 万元,对应结转的营业收入为 6,379.71 万元。2) 其余预付账款 18,810.87 万元,公司管理层经过梳理判断后将此类 2019 年已经完 成未结转的预付账款予以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 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第二十 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 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由于公司账面的预付账 款主要为已实现的旅游业务款项,不符合资产的有关定义。为了准确反映公司的 资产情况,公司在确保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列报的前提下,作出 的上述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18,810.87 万元预付款对应的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年 年末 所属公司 对方单位 款项性质 年初金额 本年贷方 借方 余额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猴开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业务款 37,119,784.95 37,119,784.95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青岛金海岸旅行社有限公司 业务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天津首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26,849,060.83 26,849,060.83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浙江力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10,972,456.95 10,972,456.95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NordicFashionTravelAgencyCo.,Ltd.NordicFashion 旅游团款 9,970,867.99 9,970,867.99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旭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5,513,314.76 5,513,314.76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歌诗达邮轮船务(上海)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4,819,712.90 4,819,712.9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千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旅游团款 4,498,123.00 4,498,123.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杭州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3,906,310.00 3,906,310.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3,896,021.20 3,896,021.2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真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2,558,684.00 2,558,684.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泰国酷鸟航空 业务款 1,857,313.47 1,857,313.47 - 天津分公司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 业务款 1,841,319.00 1,841,319.00 - 天津分公司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1,703,800.00 1,703,800.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泰国中和假期 旅游团款 1,699,753.95 1,699,753.95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广州莲丰广告有限公司 业务款 1,596,160.00 1,596,160.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款 1,549,589.00 1,549,589.00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安冉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旅游团款 1,525,002.96 1,525,002.96 -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旅游团款 1,043,295.00 1,043,295.00 - 上海分公司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其他零星客户及散客等 旅游团款 35,188,060.57 35,188,060.57 合计 188,108,630.53 188,108,630.53 3.北京捷达对上述预付账款结转的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营业成本,贷:预 付账款。账面结转的预付款为已发生的实际成本,不存在由供应商退回公司其他 关联方的情形。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502 号的回复公告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