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陈万峰先生的相关资料具备《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
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本次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程序
合法有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补选陈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万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
意聘任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同意将该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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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紧急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志芹 彭丽芳 徐 德
2022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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