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2-02-25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9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
邦集团”)向周世平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
常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
为“*ST 腾邦”,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30017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
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 腾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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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代码:300178;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
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响,业务量萎缩,目
前日均交易额由 2021 年 1 月份的 10.6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 1 月份的 1.71 亿元,
仅为同期的 16.10%,2021 年 2 月份的 11.24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 2 月份的 1.36
亿元,仅为同期的 12.10%,日均交易额同比下降超过 80%。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收入 13.94 亿元,
2021 年前三季度腾付通实现营业收入 13.65 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比例
97.94%。腾付通交易额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重整程序以
及腾付通《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预计无法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受此影响的腾付
通业务量萎缩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正在开展重整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提出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
工作,待行政许可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恢复续展申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许
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2021-170)。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
院”)提交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
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
的《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不予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
状》,申请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令深圳中院依
法审理该案件,公司目前正全力推进破产重整上诉工作,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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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重整进度及是否能够重整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债权人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日照耀”)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深圳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到深圳中院的《决
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4、505、507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
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
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腾邦集团收到
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5 号,深圳中院对债权人联日
照耀提出对腾邦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予受理。腾邦集团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深圳中院寄来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联日照耀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
整申请,并指令深圳中院依法审理该案件。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
广东高院是否支持联日照耀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
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
绩预告》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8、
2022-009)。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时触及《上市规则》10.3.10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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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等法律文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
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
裁定书》(2021)粤 03 破申 250 号,因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
司重整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
整申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向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该上诉
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
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因公司正在开展重整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人民银行提出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工作,待行政许可中止审查的相
关情形消失后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恢复续展申请报告,腾付通《支付业务许可证》
续展中止审查事项进展及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6.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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