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7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3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
邦国际”)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百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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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607,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89%。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1,114,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8,492,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708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14,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14,64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与会相关人员出席、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受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郭志芹女士、彭丽芳
女士、徐德先生及见证律师黄亚平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568,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758%;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2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76,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5370%;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63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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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亚平律
师、罗增进律师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腾邦国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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