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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腾邦: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03-14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40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号:2021-166),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
诉,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
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09、2022-02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
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
响,出现业务量萎缩的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诉讼、仲裁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1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      案       被告、       原告、申请                                                                   涉案金额   最新
                                                  案号                    诉讼、判决结果
号      由      被申请人           人                                                                       (万元)    进展
                                                                 1.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透
                               中国信达                          支款本金人民币 47,013,151.25 元及
                               资产管理                          应付利 息含 罚息 、复利 )人 民币
                               股份有限                          3,457,895.05 元;
              1.深圳市腾
        合                     公司深圳                          2.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本
              付通电子支
        同                     市分公司      (2021)深国        案裁决项下应付申请人的全部款项承                     已裁
 1            付科技有限                                                                                   5,095.75
        纠                     (原中国      仲裁 214 号         担连带清偿责任;                                      决
              公 司 2. 腾
        纷                     工商银行                          3.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
              邦国际
                               股份有限                          师费人民币 100,000.00 元、保侦查费
                               公司深圳                          人民币 5,000.00 元;
                              东门支行)                         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81,484.00 元,
                                                                 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2021)粤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
                                             0105 执 20331       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
                                             号、(2021)粤        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
                               广州鼎越
        合    1.腾邦国际                     0105 执 25356       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商业保理
        同    2.深圳市腾                     号                  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
                              有限公司、                                                                              执行
 2      纠    邦航空服务                     (2021)粤                                                    3,019.79
                               广州市海                                                                               裁定
        纷    有限公司                       0105 执 20331       查封被执行人腾邦国际名下位于福田
                               珠区人民
                                             号之一、            保税区桃花路腾邦物流大楼五层的产
                                 法院
                                             (2021)粤            权《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深
                                                                                               注1
                                             0105 执 25356       圳市不动产权第 0171248 号》 ;
                                             号之一
     小计                                                                                                  8,115.54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注 1:上述案件 2 公司名下位于福田保税区桃花路腾邦物流大楼五层的产权截止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4,309,614.25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 430,739.57 万元。
       二、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涉诉主体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性出现困难以
及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未及时偿还相应债权人的贷款、货款等债务,已对公司业务开展
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正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公司被起诉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金融机构涉诉案件诉讼金额为 37.92 亿元,
占合计公司被起诉案件金额的比例为 88.03%。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沟
通协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三、       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号:2021-166),公司已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
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
                                                             2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09、2022-02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
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
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响,出现业务量萎缩的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
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
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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