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2022-04-20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64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腾邦国际”)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和实
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21,857,6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7%,
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21,857,694 股,占其所持公司比例的 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77%,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系统查询获悉,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
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轮候
一大股东 轮候冻结股 轮候 冻结占其 轮候深度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轮候机关
及一致行 数(股) 期限 所持股份 说明
动人 比例
广东省深
冻结(原股+
1,836,900 2022-04-18 36 圳市中级 12.87%
红股+红利)
人民法院
钟百胜 是
广东省深
冻结(原股+
12,432,013 2022-04-18 36 圳市中级 87.13%
红股+红利)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钟百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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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107,588,781 17.45% 107,588,781 100% 17.45%
钟百胜 14,268,913 2.31% 14,268,913 100% 2.31%
合计 121,857,694 19.77% 121,857,694 100% 19.77%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4,268,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
14,268,91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1%;累计轮
候冻结 230,221,63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613.45%,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4%。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元。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0 规定,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 10.3.10
条第(二)款“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或第(三)款“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111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2022-051)。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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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3.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046),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
止审查的双重影响,出现业务量萎缩的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
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
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
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上诉申请被受理的公告》
(公告号:2021-166、2022-048),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
东高院”)提起重整上诉申请,广东高院已立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
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即本次破产重整上诉申请被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广东高院
将作出同意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或不予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终审裁定。鉴于上述
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债
权人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2022-063),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日照耀”)已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请求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
理对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广东高院已立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即本次破产重整上诉申请被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广东
高院将作出同意腾邦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或不予受理腾邦集团破产重整申请的终审
裁定。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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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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