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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农: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2-07-23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公告编号:2012-028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相关项目有待于合作各方积极推进,并且相关合

作方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2、本合作备忘录是记录本项目目前的状况,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可行性分析论

证后,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3、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概述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2

日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签署了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珠

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之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珠江水产研究所”)创建于

1953 年,是国家按流域布局设置的渔业综合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主要承担我国珠江

流域及热带、亚热带渔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任务。重点开展水产种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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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遗传育种、水产养殖与营养、水产病害与免疫、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生态

环境评价与保护、水生实验动物、城市渔业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同时

拓展转基因鱼、外来水生生物物种与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研究。拥有较多的优秀水

产育种、水产疫病防控专家和完善的水产药物、水产疫苗实验室、实验基地和 GMP

生产车间。由珠江水产研究所自主研发的草鱼出血病活疫苗(GCHV—892 株)获

得国家生产批准文号(兽药生字(2011)190986021)。这是我国历史上首个水产疫

苗生产批文,预示着我国水产疫苗产业化的开启,也意味着我国第一个商品化水产

疫苗产品的诞生。

    2、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

    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以下简称“药物实验厂”)是珠江水产研究所

下属的科技型企业,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是我国南方地区最早成立的水产药生

产企业之一。厂区总面积约 5000 多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1850 平方米,拥有

粉剂、散剂、消毒剂(固体、液体)、水产外用杀虫剂 6 条水产药生产线,已取得产

品批文 62 个,拥有 “先得”商标。由于产品研发依托于科研实力雄厚的珠江水产

研究所,产品长期引领水产药的创新,切合生产实际,深受用户的信赖。目前销售

网络遍布全国各地,销售渠道相对稳定,市场集中度高。

    (二)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公司与药物实验厂拟作为发起人,设立一家名为广东大华农水产生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产生物公司”,暂定名),拟设公司住所:广东肇庆市大旺高新技术

开发区(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研发:水产疫苗、水产技

术服务、咨询(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经营宗旨:发挥公司的产业化优势,结合珠

江水产研究所的科研优势,不断改进和研发水产疫苗,为中国的农业事业做贡献并

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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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药物实验厂双方共同出资 2,000 万元设立水产生物公司,其中,公司以

货币出资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药物实验厂以货币出资 2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

    3、各方承诺

    (1)水产生物公司成立后,珠江水产研究所及其下属企业的水产疫苗生产设施

主要作为其研发中试使用,不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

    (2)珠江水产研究所自行研发的水产疫苗成果,在同等条件下,水产生物公司

享有优先受让权。

    (3)水产生物公司成立后,合同各方不再与第三方成立同业的新公司。

    4、责任

    珠江水产研究所应切实履行对药物实验厂的管理职能,并有义务督促药物实验

厂履行股东义务。如因药物实验厂的管理导致损害水产生物公司利益的,珠江水产

研究所应承担连带责任。

    5、本备忘录的生效和终止

   本备忘录经三方签字后生效,至三方确认本备忘录约定事项无法继续并出具相关

备忘录,或三方就本备忘录约定事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时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的生物制品主要为畜禽用生物制品,水产生物制品产业对于公司

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与珠江水产研究所、药物实验厂合作,设立水产生物公司,将

加快今后的水产疫苗共同研发、共同申报及产业化进程,将水产疫苗产业做大做强,

在短时间内迅速树立行业龙头地位,打造中国鱼用疫苗第一品牌。本次合作将有效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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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记录本项目目前合作的发展状况,该事项有待于合

作各方积极推进,并且相关合作方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因此,该

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尚无法进行判断和估计。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

所、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之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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