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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8-22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大
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2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深交所的规定,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经营的货物销售,且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201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2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2年6
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现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
政策,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秀梵   陈舒   朱桂龙   杨克晶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