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佛山市正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2013-01-04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佛山市正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大
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佛山市正典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相关事宜,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5,840万元收购佛山正典60%股权,符
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通过收购可快速取得球虫病疫苗核心技术,拓宽业务
范围,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佛山正典60%的股权。
独立董事:刘秀梵 陈舒 朱桂龙 杨克晶
二 O 一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