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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农: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3-27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公告编号:2013-018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2 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情况如下:
                                               2013 年预计发生额   2012 年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万元)
               广东温氏食
采购原材料及   品集团股份   饲料、原辅料、设
                                                        4,000.00            1,828.14
    设备       有限公司及   备等
               其子公司
               广东温氏食   兽用生物制品、
               品集团股份
  销售产品                  兽用药物制剂、饲           28,500.00           18,964.40
               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料添加剂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温

均生、温鹏程、温志芬、严居然、温小琼、黄松德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集团” ),系一家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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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温鹏程, 注册资本 319,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951 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

禽畜、罐头食品、冷冻食品、肉食制品、饲料;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

术的检测、推广、培训(上述项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温氏集团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温氏家族。

截至目前,温氏集团共有 135 家直接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禽畜养殖和销售,以及

饲料的生产。主要的控股子公司有: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

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丰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等公司。

    2、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温氏” ),系一家在中国

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严居然,注册资本 96,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的生产销售。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

收购、销售及其相关副产品销售。

    华农温氏是温氏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温氏集团持有华农温氏 93.33%股权。

    3、广西玉林市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公司” ),系一家在中

国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焕,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

范围为:禽种苗、种蛋孵化;禽畜饲养、饲料制造、销售。
    玉林公司是温氏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温氏集团持有玉林公司 80%股权。

    4、丰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顺公司” ),系一家在中国登记注册

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新光,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

饲养、销售:家禽;加工:饲料。

    丰顺公司是温氏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温氏集团持有丰顺公司 95%股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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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

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将签订的协议如下:

    1、公司拟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集团”)签订《设

备、原料采购框架性协议》,约定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 2013 年全年向温氏

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设备、饲料原辅料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采购设

备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采购原料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 万元,实际发

生金额由双方年终时确认。(2012 年原合同条款第十三条:双方在下一年度未签署

新的采购框架性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2、温氏集团拟与公司签订 2013 年《药物疫苗采购合同》。2013 年,温氏集团

就单一品种年用量 100 万元以上的药物疫苗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司凭借药物

疫苗质量性能、技术优势、服务与价格优势参与投标,成为温氏集团的中标供应商,

并签订《药物疫苗采购合同》,药物疫苗采购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 2013 年

温氏集团全年向公司招标采购药物疫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500 万元,其中兽用生

物制品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兽用药物制剂、饲料添加剂等不超过人民
币 19,500 万元。采购数量以温氏集团每月采购订单为准,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年终

时确认。(2012 年原合同条款第十条:温氏集团在下一年度没有举行招标之前,执

行本合同,直至温氏集团举行新的招标为止。)

    3、温氏集团拟与公司签订 2013 年《药物疫苗采购框架性协议》。就温氏集团
向公司采购单一品种年用量不超过 100 万元的兽用生物制品、兽用药物制剂、饲料

添加剂等事宜,双方需签订《药物疫苗采购框架性协议》,药物疫苗采购以市场价

格为定价依据,预计 2013 年温氏集团全年向公司采购单一品种年用量不超过 100

万元的药物疫苗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兽用生物制品采购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兽用药物制剂、饲料添加剂等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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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数量以温氏集团每月采购订单为准,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年终时确认。(2012

年原协议条款第十三条,双方在下一年度未签署新的药物疫苗采购框架性协议前,

本协议继续有效。)

    待《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再签署上述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

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度与温氏集团

的关联交易计划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

述关联方的重大关联合同和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合同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由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农201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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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关联

交易及2013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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