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农: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8-22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大
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3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深交所的规定,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经营的货物销售,且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201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3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3年6
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和生产需要,需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关
联采购预计进行调整。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
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刘秀梵 陈舒 朱桂龙 杨克晶
二 O 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